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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怎么开始……嗯,就是做一些更不好的事啊?” “你说杀人啊?” 我知道你说的就是杀人。这个部分有点跳太快,但我尽量加速吧哈哈。 当时我是被交给泰国警方,可泰国警方完全查不到关于我的任何相关纪录,电脑里也没有我的指纹档案,但也因此,在定义上我算是一个背景清白的人,于是他们只没收了我好意提供的假护照,就把我扔出他们的视线范围。 重新获得自由,我感觉很轻松,为了在短时间内好好把自己安顿得像个人,我只好说服自己再干一阵子扒手,弄些钱买一件刷旧的黑色皮衣跟一把吉他,再找找有没有酒吧在应征摇滚歌手。 这真是错误的决定。 对于当小偷我真的提不起劲,对,提不起劲,我毫无热情去偷窃别人身上的东西,一旦失去偷东西的信仰,连带逼得我连技术也一并生疏了,好像我突然忘记某种关键的微妙手法似的。恍神的我当场就被抓住了。 我的运气很好,泰国人都喜欢搞私下解决这套,所以我只是在市场里被痛打一顿,肋骨断了好几根,连鼻子也断了……喏,你看,就是这里,现在用力按下去,还有点隐隐作痛咧。 被揍是我活该,我无意抱怨这点。只是我才当了两天惬意的流浪汉,就有个样貌猥琐的男人搭讪了我,问我要不要赚点快钱。 我问怎么个赚法,他说想买我的肾脏,不过要先到医院做一些精密的比对,如果找到了买主,我就走运了。 “你该不会真的把肾卖掉了吧?”跳跳瞪大眼睛。 “当然没有,因为第二个男人出现了。”我掀开我的衣服,肚皮上可没手术痕迹。 第二个男人也没什么好心眼。 他请我帮忙跑腿,其实就是叫我在毒贩跟毒虫间交易掺了一大堆奶粉的劣质毒品,如果我被警察抓到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毒贩则安全在幕后操作一切。 我猜我没有什么选择余地。 就这么居中跑腿了几次以后,其实前后也不到两个礼拜,有一天傍晚我送一包白粉到一个客户家里时,看见他死在一张破烂沙发上。 他不是吸毒过量死的,而是举枪自尽死的,他的手指上还勾着一把左轮手枪。 不是专家也看得出来他才死不久,因为血的气味还很腥咸,没发臭,苍蝇也只有区区一只在他的嘴角边巡视待会要下蛋的好位置。 我对这位忠实客户为什么把自己的脑袋轰掉毫无兴趣,或许是/~文/可笑的幻觉/~人/或许是想用最激/~书/烈的方式戒/~屋/毒,都干我个屁事。但我觉得他开枪的角度很有问题,瞧他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