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9章 眼泪之路 (第1/3页)
“你说,你们印第安人在这块土地上最少有上千万人,就光你们切罗基人当初立国的时候,也至少有几十万人吧,美国人能有多少人,你们怎么就让美国人赶着到处跑了。”赵文礼的话说得很直白,洛根虽然被数落得面红耳赤,却找不到任何解释的理由。 “好了,老赵,不要说了,先想想大家一步的打算吧。”徐永全也感觉到了洛根的窘迫。可实赵文礼这话虽然是说印第安人,何尝不是在说自己。就在三年前,坐拥世界gdp第一的大清,居然会输给只有几千人的英国,甚至把皇帝的亲生母亲强奸了都不敢吭声,还要赔上无数的银子,换谁都无法想象。我大清都不能打败的对手,更不要说一盘散沙,许多部落仍停留在原始母系社会的印第安人了。 1803年的时候,根据购买路易斯安那协议,法国人将该地区归转售给美国所有。1830年美国政府通过了印第安人移民法,建立印第安地区,强令把东部印第安人全部迁移到这里。 在英国殖民地时代,乔治亚殖民地包括直达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大片土地,就是后世的阿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后来,在“雅佐土地买卖案”中,乔治亚州政府发生了反悔的丑闻,最后在1802年,不得不把那片土地交给了联邦政府,而联邦政府作为交换条件之一,答应将来替乔治亚州买下他们州内的印第安部落土地,交给乔治亚州管理以作为补偿。 但乔治亚州一直对它境内具有主权的邦中之邦“切诺基国”很不满意,多年来催促联邦政府兑现当年的承诺,而托马斯。杰弗逊以后的两届总统门罗和亚当斯都一再地说,他们已经尽快地在办,但是法律规定,政府购买印第安土地必须通过谈判条约,联邦政府尊重印第安的自治主权,必须尊重印第安拒绝出售的意愿。他们必须等待进一步的贸易谈判。 就在杰克森总统上台,声称决心实现印第安人西迁的时候,又有一件事使“西迁”火上加油--在乔治亚北部切诺基的土地上,一夜之间发现了黄金矿藏。这下,乔治亚的白人移民们再也等不及了。移民们生怕夜长梦多,乔治亚州议会决心自己掌握主动,他们颁布法律,宣布州的民事和刑事司法权覆盖切诺基印第安人的区域,可笑的是,这显然违背了联邦政府和印第安人的条约,也侵犯了联邦政府的权限的法律。杰克森总统却不根本打算插手阻止,他反而说,乔治亚州有主权来统治它的边界之内的所有地区。 1830年5月,在杰克森总统的倡导下,联邦议会通过了印第安迁移法。然而,在美国的法治约束下,这个法案并不能强迫印地安人迁徙,而只是拨出用于购买土地的资金,以便和五个印第安部落谈判西迁,让他们定居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即现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保留地内。 印第安人的切诺基国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乔治亚州到底有没有对切诺基的管辖权?切诺基人决定寻求司法保护,他们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诉。在“切诺基国对乔治亚”一案的裁决中,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裁定印第安人不受州法律的管辖,但是他又说,切诺基国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而是“内部附庸国”。反正怎么说,都是美国法官说了算,伊拉克有没有核武器,也是美国人说了算,先灭了你再说,至于说最后有没有,等把你们都打死了,你找谁抗议去,找阎罗王么,呵呵,貌似欧美人不信那个。 尽管如此,切诺基国这样的印第安政治实体到底是不是独立的主权所有者,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事实上,一直到几十年后的1871年,联邦政府还是把印第安部落看作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的,联邦政府和印第安部落的关系是条约关系。从1778年同印第安部落签订第一个条约开始,到1871年签订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