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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也说美不可译 (第3/3页)
用刀,擅枪的用枪;同时又要补己之短,广取博采,功夫来路不拘一格。 语言不光是形式,也是内容。用“女子”、“女人”、“妇女”、“娘们”虽表达同一个woman的内容,但语感很不一样,也寓含了很多意义,也是很内容的。旧的语言研究重在语法,忽视语感,这是理性主义给语言学留下的烙印。如果说语法是理性的产物和体现,那么也许可以说,语感(口气、神韵、声律、节奏、字形、上下文构成的语势等等)则充盈着非理性或弱理性的感觉辐射。如果说语法更多地与作者的思想品格有关,那么语感便更多地与作者的情感品格有关,常常表现为某种可感而不可知的言外之意,某种字里行间无迹可求的情感氛围。古人提出“文思”之外的“文气”。“气”是什么?“我书意造本无法”;“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苏东坡语)诗人那种说不清的创造过程,不正是“文气”使然,不正是某种情感的涌动和对语言的渗透和冶制吗? 现在已经有了翻译机。但至今的实验证明,翻译机“可以译出文字,不可以译出文化”(美国翻译理论家赖达语);可以译出语法,不可以译出语感;可以译出文思,不可译出文气;可以译出作者的思想品格,不可以译出作者的情感品格——终究不能给文学界帮上多少忙。 情感、直觉、潜意识,也是人生一大内容,更是文艺的主要职能所系。遗憾的是,我们至今对它们仍无精密把握,于是对语言形式的研究也基本上局限于语法。语感究竟是怎么回事,仍只有一些只鳞片爪的揣度。可以苛刻地说,语言学家都只是半个语言学家。倒不是他们无能,本是无可奈何的事。 当然,语法和语感在具体语言那里是互相渗透的,不可截然二分。这些都是另一篇文章的题目,我们暂时不往深里纠缠。我们只是需要知道翻译的局限,尤其是拿一些美文来译,免不了都要七折八扣、短斤少两、伤筋动骨、削足适履一番。翻译过程中最大的信息损耗在于语言,尤在于语感,在于语言风格。鲁迅先生的杂文翻译出去,有时就无异于普通的批判文章,汉语特有的某些幽默、辛辣、含蓄都大大失血。杨宪益夫妇合译的《红楼梦》是不错的,然而国内一个英语系学生可以读懂英译本《红楼梦》,却不一定能读通中文版《红楼梦》,可见英译本还是把原作大大简化了。闻一多先生说:“浑然天成的名句,它的好处太玄妙了,太精微了,是经不起翻译的。你要翻译它,只有把它毁了完事”;“美是碰不得的,一粘手它就毁了”。林语堂先生说:“作者之思想与作者之文字在最好作品中若有天然之融合,故一离其固有文字则不啻失其精神躯壳,此一点之文字遂岌岌不能自存,凡艺术文大都如此。”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甚至早就宣布“凡真正的艺术作品都是不可译的”,翻译不过是一种创造,notreprodu,butprodu(不是再造品,而是创造品)。一切对语言特别下力的作家,努力往作品中浸染更多本土文化色彩和注入更多审美个性的作家,总是面临着“美不可译”的鬼门关。碰不上好的译家,他们就只能认命。 据此也可知,一切外来文学译作的语言风格,很可能不过是译者的风格,读者不必过分信赖。据此还可知,图谋把自己的译作拿出去与洋人的原作一决雌雄,拿个什么世界金奖,以为那就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其实无异于接受不平等竞技条约,先遭几下暗算再上角斗场。 我们对这种事无须太热心。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要义恐怕还在于胸怀世界,捧一泓心血与人类最优秀的心灵默默对话,而不在于文学出口的绩效是赤字还是黑字。当然,正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不妨以平常心对待翻译,不妨把文学进出口事业看作一项有缺失却十分有益的工作。文学中的人物美、情节美、结构美等等,大体上是可译的。捷克作家昆德拉还想出一个办法。他说捷文词语模棱灵活,比较适于文学描写,但也比较容易误译。因此他写作时尽量选用那些准确明晰的字眼,为译家提供方便。他认为文学应该是全人类的文学,只能为本民族所了解的文学,说到底也对不起同胞,它只能使同胞的眼光狭隘。昆德拉是个流亡作家,远离母土遥遥,他很清楚他是个为翻译而写作的作家,他的话当然不无理据。但上纲上线到“全人类文学”云云,则显得有些夸大其词。人类并不抽象,不是欧美那些金发碧眼者的专用别称。比方说:十亿中国人不也是“人”的大大一“类”吗? 1986年10月 *最初发表于1986年上海市作家协会内刊,1993年公开发表于《椰城》杂志,后收入随笔集《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