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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说这些话的时候,沈墨正托腮看着黑板发呆,却冷不丁被点了名。 郑雯指着沈墨喊了起来:“让沈墨去!她声音好听!” 沈墨呆了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有些纳闷地问秋安媛:“我的声音好听吗?” 秋安媛算是个诚实孩子,至少在评判宿友的时候都只说真心话。平时看见沈墨穿的衣服或者涂的口红有问题,都会非常直接地指出来,告诉她这样不好看,甚至还阻止了沈墨想要弄金色卷发和把指甲涂成嫩粉色的荒唐举动。 卷发适合有时尚气息的人,沈墨本人只适合简约风格的打扮,留着直发就很好,如果非要去烫头发,不仅不显的美观,反而老气。至于金色头发和嫩粉色美甲这种套餐,只有黄种人里面肤色较白的那一类才能够驾驭。沈墨的皮肤还没有彻底摆脱军训时所带来的黑,若是再顶着一头亮眼的金发和十个浅粉色的手指甲,只会让她看起来更黑甚至土气。 在打扮这一方面,沈墨算是个能够虚心接受意见的人,每次都会认真思考秋安媛的话并做出改变。 秋安媛也并非只会指出沈墨的错误,有时候看到她背了一个好看的背包或者买了形状可爱的玩偶,也会赞扬几句。 这一回,被问到的秋安媛认真地说:“她说的没错,确实好听呀。” 沈墨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也有人这么说过,并建议自己去做声优。 这样一想,沈墨却是觉得更加纳闷——既然自己声音还行,为什么录音机里面自己的歌声那么难听???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助辅见沈墨没有反驳的意思,当即把事情定了下来:“好,那就沈墨吧。” 等这股惊讶劲过去了,沈墨又兴奋起来。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件麻烦事,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也是为班级争光的机会,自己务必要好好表现,绝不给大家添乱。 第37章 一束光所造成的社会性死亡 沈墨算是个热爱参与集体活动的人,当然前提是她自己感兴趣,如果意外接受到了特殊一些的任务,必然会在排练的时候全力以赴。 在沈墨高二的时候,年级曾举办一场以班级为单位的诗朗诵比赛,班主任和班委商议过后,决定选出四名表现出色的同学站在前方,带领大家朗诵。 若是别的事,沈墨早就缩起来了,可朗诵是她从小到大的爱好,在这个时候就忍不住想毛遂自荐,在班主任还没下决定之前在老师下班的路上跳了出来,说明来意之后,在老师的同意下自己念了一段。 沈墨来之前自己练习了十几次,都没出什么纰漏,大概是见到老师有些紧张,过程中出了点小小的差错,感情没有酝酿到位,但这也足以说明她能力不行,毕竟心理素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