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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3/6页)
,没有爱心,那么生活只成为一种运转的齿轮,轧轧直响,干涩枯燥,凄厉刺耳.可是,在他那个岁数,代替幻想的仍然只是幻想,因此只能想象:骨肉亲,手足情,才是唯一需要的;有个小弟弟让他爱,就完全填补整个生活的空隙了. 于是,他倾其全部的热情去爱他的小约翰,这种热情已经十分深沉.专注了.这个孱弱的可怜的小人儿,头发金黄.眉清目秀,鬈曲,脸蛋红润,这个孤儿除了另个孤儿的照顾,别无依靠,这叫克洛德打从心底里为之激动不已.既然他秉性严肃而爱思考,就满怀无限的同情心,开始考虑如何抚养约翰了.他对小弟弟关怀备至,全心全意照顾,好象这小弟弟是个一碰就破的宝贝疙瘩似的.对小家伙来说,他不仅是大哥,而且成了母亲. 小约翰在吃奶时便失去了母亲,克洛德便把他交给奶妈喂养.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他还从父业中继承了磨坊采邑,它是附属于戎蒂伊方塔寺院的.这磨坊在一个小山岗上,临近温歇斯特(比塞特)城堡.磨坊主的妻子正养着一个可爱的孩子,而且就在大学城不远处.克洛德便亲自把约翰送去给她喂养. 从此以后,克洛德觉得自己有拖累,对生活极其严肃认真.思念小弟弟不但成了他的娱乐,并且也是他学习的目的.下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他对上帝应负的某种前途,决心一辈子都不讨老婆,不要有孩子,而他的孩子.他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幸福和前程.所以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专心致志于他的教职使命了.因为他的才华,他的博学,以及身为巴黎主教的直接附庸,所有教会的大门都对他敞开着.就由于教廷的特别恩准,刚二十岁,成为神甫,并作为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神甫,侍奉着因过晚举行弥撒被称做懒汉祭坛的圣坛. 这样,他比以往更一头埋在所心爱的书本里,偶而放下书本,只是为了跑到磨坊采邑去个把钟头.这种孜孜不倦的求知欲望和严于律己的刻苦精神,在他这样的年龄真是太少了,所以他很快就博得了隐修院上下的敬重和称赞.他那博学多识的美名早已穿过隐修院院墙,传到民众当中,只是稍微有点走了样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得到了巫师的雅号. 每到卡齐莫多日,他都去懒汉祭坛给懒汉们做弥撒.这座祭坛就在唱诗班那道通向中堂右侧的门户旁过,离圣母像不远.这时,他刚做完弥撒要回去,听到几个老太婆围着弃婴床纷纷谈论,喋喋不休,这些引起了他的注意. 于是便向那个如此惹人憎恨.岌岌可危的可怜小东西走了过去.一看到这小东西那样凄惨,那样畸形,无依无靠,不由联想起自己的小弟弟来,顿时头脑中产生一种幻觉,仿佛看见同样的惨状:如果他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遭受此种厄运.悲惨地被抛在这弃婴木床上.这种种想法一齐涌上心头,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就一把把小孩抱走了. 他把小孩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真的奇丑无比.这可怜的小鬼左眼上长着一个疣子,脑袋缩在肩胛里,脊椎弓曲,胸骨隆兀,双腿弯曲,但看起来很活泼,尽管无法知道他咿咿哑哑说着什么语言,却从他的啼叫声中知道这孩子身体还算结实.克洛德看见这种丑恶的样子,益发同情怜悯,同时缘于这种情愫,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弃婴抚养成人,将来小约翰不论犯有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会由他预先为小弟弟所做的这种善行作为补偿.这等于他在弟弟身上某种功德投资,是他预先为弟弟积存起来的一小桩好事,以防备这小淘气有朝一日缺少这种钱币之需,因为通往天堂的买路费只收这种钱币. 他给这个养子洗礼,取名卡齐莫多,这或是想以此来唤起那个值得纪念的收养他的日子,或者是想用这个名字来表示这可怜的小东西长得何等不齐全,几乎连粗糙的毛坯都谈不上.卡齐莫多独眼,驼背,罗圈腿,只是凑足了人的模样而已. 第 四 卷 三 猛兽的牧人自己更凶猛 本章字数:5504 却说,到了一四八二年,卡齐莫多已长大成人了.由于养父克洛德.弗罗洛的袒护,当上了圣母院的敲钟人有好几年了.他的养父也靠恩主路易.德.博蒙大人的推荐,荣登上了若扎的副主教的位置;博蒙大人于一四七二年在吉约姆.夏蒂埃去世后,靠他的后台.雅号为公鹿的奥利维埃由于上帝的恩宠,他是国王路易十一的理发师的保举,升任巴黎主教. 卡齐莫多这样就成了圣母院的敲钟人. 随着时光飘逝,这个敲钟人跟这座主教堂结成了某种无法形容的亲密关系.身世不明,面貌又丑陋,这双重的厄运注定他永远与世隔绝,这不幸的人从小便囚禁在这双重难以逾越的***当中,依靠教堂的收养和庇护,对教堂墙垣以外的人世间一无所知,这早已习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