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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第3/7页)
——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2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 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 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谈吃与画饼充饥报刊上谈吃的文字很多,也从来不嫌多。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烧饼是唐朝自西域传入,但是南宋才有油条,因为当时对奸相秦桧的民愤,叫“油炸桧”,至今江南还有这名称。我进的学校,宿舍里走私贩卖点心与花生米的老女仆叫油条‘油炸桧“,我还以为是”油炸鬼“——吴语”桧“读作”鬼“。大饼油条同吃,由于甜咸与质地厚韧脆薄的对照,与光吃烧饼味道大不相同,这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 有人把油条塞在烧饼里吃,但是油条压扁了就又稍差,因为它里面的空气也是不可少的成分之一。 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为自己辩护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是男女之事到处都是一样,没什么可说的,而各地的吃食不同。这话也有理,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 一样怀旧,由不同的作者写来,就有兴趣,大都有一个城市的特殊情调,或是浓厚的乡土气息。即使是连糯米或红枣都没有的穷乡僻壤,要用代用品,不见得怎么好吃,而由于怀乡症与童年的回忆,自称馋涎欲滴。这些代用品也都是史料。此外就是美食家的回忆录,记载的名菜小吃不但眼前已经吃不到了,就有也走了样,就连大陆上当地大概也绝迹了,当然更是史料。不过给一般读者看,盛筵难再,不免有画饼充饥之感,尤其是身在海外的人。我们中国人享惯口福,除了本土都是中国人的灾区,赤地千里。——当然也不必惨到这样。西谚有云:“二鸟在林中不如一鸟在手。”先谈树丛中啁啾的二鸟,虽然惊鸿一瞥,已经消逝了。 我姑姑有一次想吃“粘粘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