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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大排长龙。 “我去,早知道吃完再买衣服。”仇仁后悔不已。今日说好苟玳陪他逛街,他请苟玳吃新开业的思密达料理。 苟玳不甚在意:“没事,我们简单点吃。” 梁君澈:“我正好认识附近一家餐厅的老板,要不我们去那吃。” 一路上,仇仁的好奇心就没停止过:“小梁呀,听狗子说,你以前在Q大住过一个月,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 梁君澈看着身旁的人。 亮灯的街道,霓虹的招牌皆化成一片片模糊不清的光影,只有身旁的人越来越清晰,音容笑貌皆如昨日。 == 去年的梁君澈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Q大宿舍住下。 那天同在北城走了一遭后,有什么东西悄悄地改变。 苟玳对他的决定没有异议。 在苟玳的认知中,梁君澈是一名准高三的小男生,因为缺乏家庭关爱误入歧途,成为不良少年,但本性不坏。 一想到少年的父亲后母和弟弟去度假,将少年一个人留在北城,苟玳的保护欲激增。与其让少年回去面对冰冷冷的家,或者和社会青年厮混,不如呆在Q大校园,接受百年名校气度风华的熏陶。 苟玳没下逐客令,梁君澈索性也就跟在一旁蹭饭蹭床蹭书。 是的,蹭书。 在同居的第三天,苟玳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蛇皮袋子。 梁君澈看着对方的大动静,忍不住好奇:“啥传家宝,藏得这么深。” “确实是宝贝。”苟玳将袋子拆开,取出一摞大小不一的笔记本。“我高三时整理的各门笔记,包括知识纲要,具体知识点,重点和难点。” 梁君澈随手翻了一本,对方字如其人,矫若惊龙的大气中,又有几分收着的娟秀温柔。 梁君澈想到最准确的形容词:“铁画银钩”。 苟玳“哇”一声,倒不是受宠若惊于对方的评论,而是惊叹“语文学得不错嘛。” 梁君澈扬眉,因为被夸赞心情愉悦。 苟玳解释道:“当初想炒作个‘状元笔记本’,卖个好价钱的,没想到压箱底了,便宜你小子。” 梁君澈努嘴,对礼物充满不屑,身体还是诚实地将笔记本搬回自己桌子。 从那之后,梁君澈的生活过得极为规律。 苟玳不用外出打工时,两人就在僻静的自习室温书。 苟玳外出打工时,梁君澈就在图书城等他。 梁君澈有时都怀疑自己疯了,竟然乐在其中。无论是和那人并排坐在自习教室,从清晨到日暮,再在食堂吃一份温热的小面或者馄饨。亦或者等那人下班,两人在卖场采购,吃北城街头巷陌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