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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程颐是个极其聪慧且应变能力极强的孩子,方夜并不想让他学成一个刻板的书呆子,因此对他成绩方面没有提很高的要求。 一切以兴趣使然,加之潜移默化的价值观的引导。 但陆程颐却确很有出息,从小学到初中成绩一直是班里甚至年级的第一,从来没有下滑过。 方夜不得不感慨命运之子的天赋,竟然没有遗传楚卿的蠢笨和甄又川的放荡,真是万幸至极。 而且陆程颐的性格也挺不错,在方夜这受了那次挫折后也不记仇气馁,反而依旧很是粘他。 方夜每次从公司回来,陆程颐就成了他身上的挂件儿。走到哪儿跟到哪儿,简直形影不离。 只不过他应当是把他当时那句话记在了心里,没有再叫过他爸爸,偶尔会喊他一声叔叔。 方夜对这个瓷娃娃简直爱不释手,完全抵挡不了。他特别喜欢让陆程颐坐在他腿上,一起在纸上写写画画,教他一些东西。 只不过再听话的娃娃,也会成长,再软糯的少年,也有叛逆期。 陆程颐的叛逆期在初中。 方夜在陆程颐上小学的时候,就养成了送他上下学的习惯。 到了初中之后,陆程颐的学校离家远了。方夜也还会在下班之后,绕路去接他回家。 偶尔公司里的事务太过繁忙,方夜才会吩咐管家,派司机去接他。 不过这次方夜却在公司里忙得忘记了时间,等到反应过来,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了6点整。 陆程颐已经放学半个小时,方夜忘了和司机说,也不清楚司机有没有去接他。 本想打个电话过去问问,却发现司机和管家电话都打不通了。 方夜没有过多犹豫,决定开车过去看看。 一出公司大楼,他发现外面正在下磅礴大雨。 方夜忍着担忧驾车开到陆程颐的学校,校门口的马路上只有寥寥几个背书包的学生匆匆忙忙往回走。 模糊的雨雾中,方夜还是一眼认出了陆程颐。 他站在瓢泼的大雨中,明明旁边就是公交车站可以躲雨,却不知为何执拗地站在雨中,浑身已经湿透。 十几岁的少年,个头已经不小,仅仅比他这个成年人低半个头左右,在初中的班级里却已经鹤立鸡群。 有时候方夜坐在车里等他,也能轻易辨别出顺着人潮缓缓走出来的少年。 每当这个时候,方夜心里就忍不住生出一些小小的得意,这是他亲手养出来的,出众的主角。 眼下这种情况却由不得他多想,陆程颐一直低着头,应当是没有看到他过来。 车上没有放伞,方夜只好推开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