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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面后,剩下的事,就交给顾偕深。 顾偕深学什么东西都很快,也许是血统的缘故,他们的理解力,远远超过人类能达到的极限。 “要这样轻轻搓成一条,然后沾上糯米粉放在旁边。” 温宛给他示范一遍,他就立刻学会了技巧。 “轻轻的搓成球,洒上糯米粉。” 红豆还在高压锅里,炖得熟烂,温宛打开锅,香甜的味道扑面而来。 他将煮好的糯米圆,跟红豆混在一起,加入老冰糖桂花,再煮片刻,就关了火。 温宛洗了白瓷碗,替他盛上一小碗,搁上勺子。 “哥哥,你尝尝看。” 顾偕深低头尝了一口,果然很甜。 温宛提醒他:“不能多吃,糯米不好消化,胃会不舒服。 吃完一小碗,顾偕深微微舔了下唇,撑在餐桌上,凑过去在温宛唇上啄吻一下。 还是这个更甜。 温宛的小脸上透出点浅粉,嘴唇还红红的,整个人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这样的温宛,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他喜欢把温宛弄哭,医生跟他说过这是怎么回事,A为温宛在他眼里实在太可爱了。 很多普通人面对着自己养的猫猫狗狗,也会忍不住亲亲抱抱,喜欢得想要欺负一下,这都是正常的,A为对方太可爱,你的大脑防止你过度沉迷,荒废时光。 这种心理状态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是多保持点理智。 他喜欢温宛的娇气,喜欢温宛这样软糯糯的笑着,他只是看着,心里就异常的满足。 穿书前的温宛经历得够多了,他想要这一世的温宛,不必经历任何风雨,永远保持一颗天真的心。 “甜水路的公寓,们不去住了。” “换个小点的房子住,你觉得好不好?” 他拉过温宛的手,跟他规划起两个人的将来。 “两室一厅,实在觉得太小了点,三室两厅带阳台,你就有地方种花了。” 温宛笑着说:“好啊。” 顾偕深没有提出住到市郊的别墅去,因为在这里,最好不要住在乡下,要尽可能去人多的城市,住在很大的建筑里,才可以远离那些东西。 没有几个人,能像温宛这样,从不把它们当回事。 温宛更适合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因为对于他来说,人心才是最危险的东西。 顾偕深还有一样东西,想要给温宛。 他鼓起勇气,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黑色首饰盒。 顾偕深当着温宛的面打开,在黑色丝绒上,躺着一对样式简单的素白对戒,连碎钻都没有,只是打磨地异常温润,发出淡淡的光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