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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为民点了点头,轻声道:“二哥认为家里只有二叔一个壮劳力的话二叔就太辛苦了,毕竟三叔家还要我们搭一把手。” 欢喜皱了皱眉,“那爹爹是怎么想的?怎么非要二哥去当兵?”就她所知,当初大哥跑去当兵,爹爹可是生了好大一场气,都有一年不肯给大哥回信,这次怎么主动要求二哥去当兵了? “二叔觉得二哥适合。”见欢喜一脸疑惑,宋为民解释道:“二哥跟二叔一样,从小力气就大,而且……二哥念书不成,二叔觉得当兵是二哥最大的出路了。”而大哥论到体能却是不如二哥,但脑子比二哥更好,有更多的出路。 “就这样?”欢喜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闻言,宋为民表情一顿,犹豫片刻,表情有些不自在道:“还因为在部队能够吃饱饭。” “什么意思?”欢喜呆了,“难不成在家二哥就吃不饱饭?”平时看二哥吃得不少啊,每次最少三碗,而且在家里,因为二哥和爹爹要上工,欢喜每天都会烧一顿干饭给他和爹爹吃。 ——在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之后,欢喜已经顺利接手了家里的做饭工作,而宋为民则成了她专用的烧火小厮,谁让她愣是能够在“少用油”的情况下烧出油汪汪的喷香饭菜呢。 宋为民看了她一眼,小声道:“你知道二哥敞开了肚子吃能吃多少碗饭吗?” “多少?”欢喜盯着他问道。 宋为民抿了抿嘴道:“最少十五碗,二哥说过,十五碗饭他能吃个八分饱。” 欢喜傻了,“那二哥平时吃三碗饭,只有一两分饱?” 宋为民点了点头,“大哥寄回来的钱,最少有一半被二叔用来给二哥买馒头吃了。” 为这事,村上的人没少说自家二叔傻,有了钱不好好存着,天天瞎用。 馒头? 欢喜一愣,随即便想起来,宋家庄所在的云华公社有个从北方搬来的外来户,经常挑着担在外面卖些包子馒头的吃食。因为不要粮票只要钱,手里有点闲钱的人都乐意偶尔买上一回解解馋。 这会虽然有人看不起这样的买卖人,但还真没有人管,但等到以后……不用以后,今年下半年那户人家大概就要倒霉了。 这下,欢喜说不出话来了,就像自家爹爹说的,二哥确实适合去部队,相处这段日子,她能够看出,这位二哥是真的木讷,脑子有些迟钝,别说念书,便是以后有机会能够下海做生意,除非有个人在旁边一直看着,否则怕是连做小生意都容易出事。 而且,在部队至少能够吃饱,她总不能让二哥在家一直饿肚子。即便她有金手指,但那金手指只能藏着掩着用,她或许能让二哥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