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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当年不娶之恩[快穿] 第142节 (第3/4页)
没有那么简单,她们要依靠余家人生活,就得对余家人客客气气的,否则说不定哪一天就要回原来那个小村子里去过穷苦的生活。 叶容萱说她愿意过原来的生活啊,她求方芸放她走,方芸都已经有儿子了,不需要她这个拖油瓶了啊,余家人不喜欢她,她还常常被余亮欺负,就让她回老家吧,她想回到爸爸身边。 没想到叶容萱的苦苦哀求触怒了方芸,方芸情绪激动地说:“你也怪我离开你爸爸是不是?你在心里也瞧不起我是不是?我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我们能过上好日子吗?你爸爸自己没用,凭什么我要被他拖累一辈子?我的人生就不是人生了吗?我是你妈,我想让你过好日子有错吗?你凭什么这么对我?凭什么觉得你爸比我好? 你跟着他能上现在这么好的学校吗?能住这么大的别墅、坐这么豪华的车吗?看看你身上穿的,一套衣服都能抵你爸以前一个月工资,是我让你过上这么好的生活,你不感激我就算了,不肯帮我就算了,还要这样戳我的心窝?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白眼狼?” 叶容萱不能理解,她只是受不了现在的生活,想要回到父亲身边,怎么就成了白眼狼了,怎么就戳母亲心窝了,母亲的生活明明不需要她不是吗?为什么不能放她走呢? 可孩子根本没有发言权,她都没成年,她自己想走也走不了。当大家发现连她母亲对她都不疼爱之后,就连余家的佣人在非必要场合都不会为她服务了。她明明是余志宽的继女,在余家却生活得连佣人都不如,只有住的房间和身上的衣服才能证明她也是余家的小姐。 余亮上大学之后生活变得丰富了许多,因为成年了,余志宽又有了小儿子,对他的要求也放松了许多,常常给他钱让他去玩,所以余亮回家的次数变少了一些,这是叶容萱最庆幸的事,她努力学习,只盼着快点成年,等她能为自己做主的时候,她就能离开这个地方了。 可就在她十八岁生日那一天,余亮喝得很醉闯进了她的房间,她从余亮发泄般的话语中得知余亮失恋了,她吓坏了,一直想逃出去,可她被余亮抓住狠狠撕碎了衣服! 她当时恐惧得尖叫,不一会儿她就听见方芸在外面敲门问她怎么了,余亮捂住她的嘴满不在乎地回了一句,“她做噩梦,我陪她。” 然后外面方芸的脚步声徘徊了一阵就走远了,余亮对着叶容萱嗤笑一声,说道:“没有人会管你,你到现在还认不清自己的位置吗?你最好乖乖听话,不然……你妈和你弟弟出什么意外就不好了。你知道,三岁小孩儿最容易夭折不是吗?” 叶容萱瞪大了眼,她再怎么对妈妈失望,那也是她妈妈,更别说什么都不知道的像天使一样的弟弟,三岁大的弟弟,她怎么忍心让弟弟夭折?她害怕,她被余亮欺负了三年,那种恐惧已经渐入骨髓,所以她不敢反抗了。 就这样,叶容萱成了余亮的地下情人。余亮经常说他们是男女朋友,他们在拍拖,还带着叶容萱出去玩,像每一对正常热恋的男女一样。可叶容萱对他只有害怕,找准了机会,立刻去办理手续想要离开港城,回到家乡。 结果这件事被余亮发现了,他撕毁叶容萱的所有证件,暴怒地把叶容萱狠狠打了一顿,打到叶容萱左腿骨折生生痛晕了过去。 挨打太恐怖了,叶容萱在昏迷中都充满不安,醒来第一时间就是报警。当时她的病房里没有人,警察都上门了,余家人才知道叶容萱醒了,还报警说余亮打她! 家里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尤其是方芸,她赶到医院跟着警察去看叶容萱,站在警察身后一直冲叶容萱使眼色。 可叶容萱激动地觉得这是她的机会,她被打成这样,这都是证据不是吗?她一定可以脱离余家,她没有别的要求,连余亮受不受罚都无所谓,她只要回老家,仅此而已,一定能够实现的。 所以她迫不及待地给警方看自己的伤,说那都是余亮打的,还说余亮侵犯过她,余亮已经欺负她长达三年。她还没说完,方芸就大声打断,和警察说她刚醒,头脑还不清楚,希望晚点再做笔录。 因为当时方芸的态度让叶容萱的情绪也很激动,两母女直接吵了起来,警察没办法,只得同意缓一缓,等她们冷静一点再做笔录。 就是这一会儿,方芸锁上门跪在了叶容萱面前,哭着哀求叶容萱改口说是自己摔伤的,她说如果余亮有事,还是叶容萱报警出的事,余家一定不会放过她们母女,一定会把她们赶出门。 她天天讨好人,小心翼翼地度日,好不容易才当上余太太,她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还有小儿子,如果余家把她们赶走,一定不会让她再见小儿子了,到时候她就要和才三岁的小儿子分离了。 方芸哭着说了很多很多,甚至打了自己一耳光,说那天是她错信了余亮,她应该闯进门的,都是她的错,是她对不起叶容萱,她下半身愿意做牛做马补偿叶容萱。 十八岁的叶容萱,眼睁睁看着母亲跪在面前哭求,狠狠打自己的耳光,心里是震惊的,甚至没有恼、没有怒,只有震惊。在她从小到大的认知里,做孩子的都受不起母亲这一跪啊,她跟着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地说,她什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