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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2/2页)
腿分别摊开,两个肉垫分别稳稳踩中他两根拢起的手指指腹——对方的前爪继续扒拉着他的虎口,屁股上短短的毛尾巴则在薛谨手腕处拂动。 来抱我!来玩抱抱!和漫画里一样一边抱抱一边滚在一起!阿谨终于回家啦快来迎接我钻研了四个月的无敌欢迎姿势!抱我抱我抱抱我! 薛谨无语地和这只在他掌心里不停翘尾巴蹭脑袋的猫对视半晌。 “我感觉你正出于奇怪的目的很兴奋很快乐……但我现在真的很累。现在是凌晨三点,我整整四个月没合眼,真的要去睡觉了。” 沈凌:“喵!喵!喵呜呜!” 欢迎仪式还没有完成——完成欢迎仪式再休息啊!抱我!抱抱!像书里那样的抱抱! 第11章 第十一只爪爪 第十一只爪爪 四个月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 对大多数猎魔人而言,这四个月产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暂且不提——“是我眼花了吗?为什么公会悬赏栏最顶层的那个悬赏令不见了?!是哪个团队完成了这个悬赏?”“到底发生了什么……见鬼,悬赏提交处那边被钉穿的是龙形魔物的尸体吗?不是魔物?是龙?是真的龙?”——且把目光放在平凡、踏实、普通的现实世界。 【四个月前,薛谨出差的当天,民政局门口】 沈凌,再次为自己无敌且帅气的机智决断感到赞叹。 这“无敌且帅气的机智决断”,指的当然是“答应和阿谨玩‘结婚’这种似乎很好玩的东西”,也包括…… “您说什么?” 邀请她一起玩“似乎很好玩的东西”的对象扶扶巨厚无比的圆眼镜,甚至用上了敬语:“您刚才说什么,沈小姐?不想去婚纱店,也不想要戒指?” 沈凌得意地点点头,在民政局出口处兴高采烈地挥起双臂,大有振臂一呼四海皆应的霸气感。 “——我只要去吃钵钵鸡就可以啦!我想去吃昨晚你带我吃的那种钵钵鸡!我喜欢吃钵钵鸡!虽然小黄鱼是第一位的……但你刚才说结婚之后我想吃多少小黄鱼都可以!所以我们先去吃钵钵鸡庆祝吧!” 无敌且帅气的高贵祭司如是宣布:“你不是说婚纱和戒指是用来拐骗结婚对象的吗?但你的结婚对象是我,而我是不会被拐骗的——不用再去看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啦,带我去吃钵钵鸡,阿谨!” 可惜的是,听到这段气宇轩昂的宣言的,只有一只面无表情的低等鸟类,以及民政局出口处长椅上玩芭比娃娃的小女孩。 低等鸟类没说话,几乎一片白光的眼镜后什么都看不清。 而玩娃娃的小女孩疑惑地投来视线,并疑惑地抱紧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沈凌用同样疑惑而单纯的眼神投回去,看看小女孩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半晌后,疑惑的小女孩若有所思抱紧了自己的芭比娃娃,嗒嗒嗒跑走了。 而低等鸟类,则默默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你在干嘛,阿谨?” “百度一下和脑部残障儿童结婚是否犯法。” 以及我是不是做了什么应该去监狱蹲到四千八百年的恶劣诈骗行为。 ——事实证明,除了“偶尔会做出脑部残障才会做出的决定”外,沈凌并不会符合任何关于脑部残障的判断,也拥有一个成年合法的年龄(对此,沈凌宣称自己‘我可是比一个世纪的低等生物的年龄都大,我是你的长辈哦阿谨’),薛谨不需要为此担负刑事责任。 那么,既然他不需要为此去警察局自首,就要把精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譬如,强烈表达过“挑你喜欢的就好”“请你务必挑选一件”“我不想因为负疚感去蹲监狱”后,再使劲全身解数把一个女孩拽进婚纱店。 ……在遇见沈凌之前,薛谨从未认识到,把雌性领进婚纱店是这么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 拼尽全力撒开步子往外跑的雌性:“我!要!吃!钵!钵!鸡!带我去吃钵钵鸡!” 拉着她的毛衣后领往里拖的雄性:“求你了,沈小姐,挑一件,就挑一件……” “钵钵鸡!钵钵鸡!钵!钵!鸡!我要吃——” “……挑完婚纱就带你去吃串串香好吗?是和钵钵鸡不相上下的美味!” 沈凌:唔。 雌性终于停止了扑腾,而一直站在门口围观的婚纱店服务员叹为观止。 他们花费了半天的时间在婚纱店里,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薛谨试图用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来向对方阐述“就算婚纱只需要穿一次,但在婚礼上不穿婚纱的女人会遭到社交网络的暗地歧视”“不,就算你没有社交网络,一件婚纱也是每个女孩婚礼时应得的东西”“不,婚礼绝不可以用一顿钵钵鸡来代替,沈小姐,请你明白,婚礼是一种仪式”……等等道理。 等到沈凌终于停止发表“这种不能放在嘴里磨牙的白色垃圾袋我才不喜欢呢,我还是喜欢我的白色漂亮小棒棒”等奇异言论,不情不愿地用手指指了几件衣服,表示自己会考虑再来试穿后,薛谨松了口气,付了订金,又把一脸不高兴的脑部残障儿童拉去了看戒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