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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 (第1/3页)
陈廷敬站出来:“启奏皇上,周朝时期,朝廷规定:地里的五谷没有到成熟的时候,果实还尚未成熟,不得在集市上买卖。 那个时候人还不知道一些牲畜病,只规定毛色不好、精神不好……的牛羊马不得售卖,不得食用。 后来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在《论语·乡党》中提到:食饐而鍻,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 世人有了“美食”的概念,开始为了“美味”想尽办法,现在很多美食家批判的,过度烹饪不可取就是这一点…… 陈廷敬侃侃而谈,结论是,汉唐时期,从西域传来黄瓜,大蒜,香菜,石榴,葡萄,胡桃等蔬菜水果,而对于刑罚,则是非常严酷。 比如肉类,得知肉不能食用,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明知肉不能食用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杀人罪处以绞刑。 到了宋代物价不高,一文钱可以买到七颗蒸枣。宋朝饮食经济空前繁荣,酒楼饭店林立,小商小贩无数。开封的新郑门、西水门和万胜门水产事业非常发达,每天有千担鱼运来…… 陈廷敬痛心疾首:“《清波杂志》记载,淮南的虾米用席裹入京,保鲜水平不够,到了京都都已枯黑无味。小贩用粪便浸一宿,早晨用水洗去,就红润如新,在卖给城里人…… 还有一些商人为了牟取暴利,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 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等现象普遍……” “商者逐利,无商不奸。宋朝采取连坐抄家处罚,顺带其“行会”组织,上下关卡……动不动砍头十几个……堪堪遏制风气。 如今大清的食品方面的刑罚略松,不砍头,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这样一方面于商业有好处,也更仁慈。但若是,硫这些物事也用在食物上,臣建议,重拾旧法、连坐、绞刑!” “臣附议。” “臣附议。” “臣附议。” 事关自身食品安全,还关乎后代繁衍,一个个大臣们都坚决要严惩。 皇上淡淡地点头:“可。 大清的物品,不光是大清人自己用,还有大量出口,物品质量关必须严查,严格把控,严惩不贷。任何一个小物品,不管是衣、食、住、用、玩乐……哪一个方面,都不得放松。” “臣遵旨!” 在国内买卖关乎自己,在国外买卖关乎大清面子诚信信誉。大臣们可不想听到那些就喜欢“科学”的西洋人说,大清的东西不科学。 制定严酷严密的律法,严查,严防,严格把关……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大臣们行动起来,首当其冲的就是,大清的茶叶。大清茶叶不光大清人喜欢用,其贸易市场空前繁荣,遍布全世界,造假贩假方面也非常严重。 二十年前开海的时候皇上规定,为了杜绝茶叶造假贩假现象,实行茶叶执照经营。从事茶叶经营的茶商,必须持有清政府颁发的“执照”和“商标登记”。 要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获取茶叶出口权。 地方官实行专人负责茶叶质量抽查,对茶叶的包装、品牌、质量……各方面进行彻底抽查,滚水泡茶亲自品尝,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该批次茶叶全部充公、报废…… 可就是这样,每一年都会查出来一些不法商人,总有人铤而走险以次充好,试图贿赂地方官等等,皇上对此深恶痛绝,这些商人在大清没有啥地位,可他们一出去,那就代表大清国! 说实话,要不是乖孙儿……皇上真有打算过一些年就再次禁海。开海带来的各项问题太多太大了,皇上年龄大了,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管了…… 这头,皇上领着大臣们,对大清的商人展开一系列严打,严厉查处任何不法商贩,特别是食品方面。 京城皇城和内城的没有问题,城郊有小问题,县里有大问题…… 哪个摊贩的炸油条油五天不换一次,那油都黑亮黑亮的跟酱油一样,大臣们都不敢想象,这要是夏天苍鹰乱飞的时候…… 哪家酒楼说用的“东北大米”,其实是用的一点点普通东北大米兑的普通南方大米——老百姓花了钱吃了这般大米,还以为五常大米就是这么个味儿,那以后五常大米产量高了,谁家卖真的,还能卖出去吗? 哪家猪肉摊上的猪肉不是新鲜的,还是病猪——大臣们更生气,病猪,病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