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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1/3页)
周身的灼热似乎在渐渐消散,可是身上的痛楚确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他半醒半梦间,看到胸前窝着一团白色的绵软,小小的身子轻轻起伏着,粉白的耳朵轻轻盖着小脸,只露出薄薄的兔唇。 是自己养的小东西。 靳炀以为自己在做梦,梦到了一只兔子在照顾自己,他伸手抓了一把胸前的兔尾,意识终究沉沉昏迷。 印忆柳睡的正香,尾巴处一阵紧绷的痛楚瞬间惊醒了她,她被抓的胖身子一激灵,往后扑腾着四只短爪爪。 回头一看,不是幻觉,靳炀依然眉宇紧皱地昏迷着,可是不知为何一只手却抓在她的兔子尾巴上。 她兔身脖子太短,根本看不真切,却并不影响她气愤。 自己穿过来就是劳碌命,小小兔子要照顾这么一个大男人,现在还被揪尾巴,能不能让人好好休息! 她气呼呼地用爪子拨开靳炀的手掌,想把自己可怜的兔尾巴解救出来,谁承想昏迷中的男人手一紧,把她疼的屁股一紧。 等印忆柳成功解救出自己短尾巴,三两下逃离昏迷的靳炀时,她一扭头就看到男人的掌心里还攥着一撮白绒绒的毛。 她动了动尾巴,回身一看,秃了一小搓…… 印忆柳顶开了地窖的盖子,外面已经是大白天,日子似乎一下就热了起来,她能感觉头顶的太阳明显的更亮了,似乎也比之前大了一些。 她只以为是自己想多了,蹦蹦跳跳的往别墅跑。 昨晚回去的时候她注意到,别墅里有很多好东西,可能是别人送的礼品吃食,这些她都准备运回地窖,放在别墅里随时可能有人闯进来,一点都不安全。 中的末世中,人甚至可以为了一块饼干刀剑相对,食物才是末世中立身的根本。 印忆柳不知道外边怎么样了,但是她自己心里很慌,看见什么能吃的都想往地窖搬。 不得不说靳炀家里的好东西很多,储物间堆着的人参燕窝都是一盒一盒的,看在印忆柳眼里那都是白花花的真金白银,都是救命的。 她本来觉得苦兮兮,现在一下就有了动力,仿佛找回了在现代买买买的乐趣。 别墅里只能看到一只白白软软的兔子,嘴里叼着一盒又一盒的东西,来来回回穿梭在别墅里。 白天印忆柳就囤积食物,反正礼品盒里的都是真空包装处理过的,晚上她就给靳炀降温。 这两天靳炀的体温一直维持在热却不烫手的地步,至少不用担心他被烧傻了,印忆柳有时候用自己的软爪垫去碰他的肌肤时,都能感觉到他皮下的肌肉在蠕动,尤其是一双病腿。 她不知道靳炀的变异要持续多久,中男主变异时昏睡了四天才醒,作为书中最牛的反派,估计只多不少。 第四天白天的时候,印忆柳照常出去搬东西。 地窖里已经堆满了她搜集来的吃的用的,只要是她看上的都往这里拿,而靳炀的神情也很平静了,她弄来了垫子和给他铺上,此时男人就像是睡着了一般。 她走之前摸了摸靳炀的额头,感觉男人的体温已经和正常人差不多,满意的点点小脑袋,一对兔耳朵也跟着上下起伏,而后蹦跶着往外头跑。 别墅里只要能吃的不容易坏的,一口都不能剩下! 印忆柳心情不错,去别墅之前跳到了桥上,冲着湖里唧唧叫,不出片刻,一尾半米长的金麟大鱼猛地从湖中跳起,大张的鱼嘴中有两排锯齿,想要撕咬桥上的白团子。 可惜它身子太重,半途就坠了下去,狠狠砸出一片水花。 白团子唧唧叫了两声,跳着往别墅走。 湖里的鱼也变异了,凶的吓人,可是自从印忆柳发现它们根本咬不到自己,每天逗鱼就成了她的快乐源泉。 刚进别墅,她就感觉到屋里有一股淡淡的腥味,顿时警觉起来。 印忆柳变异以后,嗅觉猛增了百倍不止,正因如此她才能精准的找出食物的储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