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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之后,看了半天,怎么看怎么别扭。心里一阵烦躁,我把纸条夹回书里,草草放回了书架。 回寝室去!烦! 作者有话要说: 回家了,家里太好玩了,忍不住吃喝玩乐了一天 樊老师应该快表白了,嗯,按照大纲是这样的 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表白。 话说回来,我男二去哪儿了??? ☆、樊殊化妆了? 帝都, 出了名的胡同多。就算是随着城市的无数次开发,胡同不断消亡,也总有一些漏网之鱼,等着好事者的探查。 我们学校附近有一条胡同叫冰窖胡同, 一到冬天, 光是名字都能给你带来十万点冰冻暴击。在这条胡同再拐三个弯的最深处, 有一家老字号涮羊肉,是全帝都最正宗的, 还是我有一次给学生补课,被土著学生推荐的。因为味道太好了, 后来每次请朋友吃饭, 我都会请他们去这里搓一顿,比如鹿子、狗师兄啊,大家都对这里赞不绝口。 樊殊嘛, 半个外国人, 一看就不能吃辣椒, 来这里最合适了。 冰窖胡同倒远不近, 没有直达的公交车,的士又因为是旧式胡同路窄难行,基本开不进去。要说直接走过去吧, 这个天还真的挺冷的,所以我准备祭出我的坐骑,让宝驴带我和樊殊自由飞翔。 但直到我回寝室找了半天车钥匙、眼瞅就快到约好的时间之时, 我才反应过来了三件事: 第一,自从我上次出车祸,我把车往路边随手一停之后,我那血迹斑斑的车就一直停在那个路口风吹日晒——我把它给忘了! 第二, 我找不到我车钥匙了。 第三…… 还差十分钟六点的时候,鹿子终于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后退了一大步,惊恐道:“我擦!我们寝室是过台风了吗?” “你终于回来了,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我坐在垃圾哦不衣服堆上,抬起一只疲惫的眼皮。 “我手机没电了啊……不是,你,”鹿子揉了揉眼睛,手指都在颤抖,“你到底在找什么啊?我的天啊!” “我在找我车钥匙。我记不得我放哪儿了。” “你不是把车钥匙给我了吗?!” “我这不才想起来吗!”我恼羞成怒地说。 这就是我反应过来的第三件事了!我都把寝室翻了个底掉之后,才顿悟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三天前就把钥匙借给鹿子了! 我要是找得到就有鬼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和论文奋战,每天活得不知今夕是何夕地,昏天黑地之中突然收到鹿子的微信,她问我钥匙放哪儿了说要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