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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殊是遥远的。 但是今天的樊殊, 就在我眼前。 他在笑。那个笑容是温暖的, 是常见的,是在你脸上在我脸上在我们所有人脸上都会出现的,一种纯粹单纯的笑。他的笑容是触手可得的, 因此而美不可胜收。 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用触手可得这个词来形容呢? “松手。” 我默默地收回手:“对不起。”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活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伸出了罪恶之爪, 可能实在是太震惊了?我不无嫉妒地想着手上残留的触感。 皮肤也太好了吧!伏尔加酒泡大的? “你说心事的声音还能再大一点吗?”樊殊敲了我一个暴栗, “是伏特加不是伏尔加!” 我捂着头:“所以你真是伏特加泡大的?” “你真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樊殊黑着脸说。 我看是你没有幽默感才对! 有的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在和樊殊的相处中,我已经变得有点抖M了, 否则刚才樊殊和颜悦色对我笑的时候,我为什么要伸手去把他笑容戳下去,又为什么当他恢复了平时夹枪棍棒的说话模式之后, 我会觉得这才是正常的人生该有的状态。 简直没救了! 我一边吐槽自己,一边心满意足地吃着饭,听到樊殊问我征文写得怎么样,便口齿不清地回他:“不怎么样。” 他说了句什么, 我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这两天我有事,不会再来图书馆,你有什么问题赶快问我。”樊殊无奈地说,“有的时候我真想知道你的耳朵还在吗?” “还在呢,长这儿呢,”我指指自己耳朵,“俩呢。” “所以你是熊吗?” “什么意思?” 樊殊假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听一句扔半句。” 就知道他又在损我。 我哼了一声,没理他,吃得吧唧吧唧直响。 “快说啊!我真的要走了。”樊殊催我。 我当然不是听话只听半句的狗熊!我知道他的好意,只不过嘛…… “算了吧,”我想了想说,“毕竟是征文比赛,我们也是竞争对手。” 樊殊说了句我意想不到的话:“我不一定参加。” 我一口饭差点卡出来:“你不参加?天啊大佬你是神吗?面对这么多的钱你都能忍得住!我懂了。”我严肃地说,“你一定是觉得,为了钱而打乱自己的研究计划会是一件不值得的事。大佬!为了你的气节,请吃下这个卤蛋!” “不要把你不爱吃的往我这边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