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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张照片外,地上还有一张小女孩和男人的合照。透过碎裂的玻璃渣,可以看到照片上的男人皮肤白皙、长相儒雅,以两人的亲昵程度分析,应该是小女孩的父亲,也就是这幢别墅的主人。 宋臻默不做声地将看到的一切记在心里,然后在刘龙的带领下从楼梯间下到地下室。 由于停电,地下室里黑黢黢的一片,一共就两把手电,刘龙拿着一把探路,还有一把给了宋臻。 宋臻也不客气,在走动的过程中,不时抬起手电打量四周的环境。 “中队长、宋队,这边。” 空旷的地下室内,几人走动的脚步声被放大,同时还有滴答的水声,手电筒带来的光亮毕竟有限,所以这声音此刻听来,无疑有些渗人。 尤其是刘龙,虽然已经知道他们会看见什么,但他实在无法挥去脑海里自己先前在地下室用手机灯光转身照亮看到的那一幕。 走了几步,宋臻突然停下了脚步。 “是那个吗?”他电筒一晃,打到了地下室正中央。 “噢!”沈敏荣吓了一跳好的,下巴的肥肉都颤了颤。 在电筒的光圈内,冷不防地出现一张大约七、八十公分高,用砖头砌成的案板,虽然用水泥糊过,但依旧简陋得能看到两侧支撑墙露出的砖头截面。 啪嗒、啪嗒…… 水滴的声音就在耳畔,在光圈内,一摊暗黑色类似水渍的东西不断被案板上砸下的水滴打中,发出啪嗒的声响。 “尸体……就在那上面。”刘龙提醒道。 宋臻闻言,手电筒抬高了两分,光线上移,整个“案板”也渐渐暴露在他们眼前。 “案板”的台面铺了瓷白的地板砖,与支撑墙黑黢黢的水泥面形成鲜明对比,而刚刚他们以为是水渍的东西,其实是血。 暗红色的血,在昏黄的电筒光里反射出别样的光芒,在白色的瓷砖上蜿蜒流淌,一头滴落地下,一头连着……尸体。 那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应该是被剥了皮,从脖子到小腿都翻卷着红色的血肉。但头部却异常完整,双眼紧闭,表情祥和,宛如安然沉睡一般。血红的尸身配着完整的头颅,以及那一副安宁的表情,说不出的诡异骇人。 尸体并没有手脚,手脚应该是被凶手直接从手腕、脚腕处砍断,断面参差不齐,就像是手生的屠夫剁猪骨头一般,不知道砍了多少刀,依然能看到断裂不齐的筋脉和碎裂成渣的肉末。 失去了手掌和脚掌,又被剥了皮的尸体,就像一根红色的豆沙冰棍,到处凸着类似“豆粒”一般的肉疙瘩,淌着“热化”了的“糖水”。这些“糖水”汇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