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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墨烟 第14节 (第2/2页)
:“能不能停一下?” 停车后,她也没多说什么,就下去了。 一路上都没出声,好像真有点介意。 艾伦收回视线,打量车子的内饰,眸光冷冽。 也不知李钟从哪借的车,座椅干瘪,避震一般。 虽然消过两次毒,那股淡淡萦绕的气味还是不太宜人。 小姑娘跑这么远,是想谈一场恋爱。 可恋爱的起点如果只是这么一辆破车,未免太不浪漫,也太草率。 “你好,要一个荔枝味的,双份糖珠。” 温雪瑰来到店前,从珍珠手包里拿出钱夹,又回身朝他打手势:“你要吗?” 艾伦摇下车窗,向她摆摆手,又朝前开了一段。 天空初晴,雨云已经褪去,空气清甜得像冰糖。 小店门口有棵嫩绿的悬铃木,树下摆着棕红色的简易桌凳。 其中一桌坐了人,梳着娃娃头的小女孩在父母怀里吃冰激凌,撒起娇来像个天使。 温雪瑰有点羡慕地看了一阵,想到艾伦在等,还是道:“打包。” 手机忽然震了下:[就在外面吃吧,我去停车]。 她扬起唇,改口道:“不好意思,还是不打包了,您直接给我吧。” 这声线温暖柔和,胖胖的店主抬起头,眼睛从口罩和白帽子的夹缝里露出来,笑眯眯地一弯。 “是你啊,好久不见!” 她在佛美读书时,心情不好就会来这里吃冰激凌,没想到店主还记得。 点的是小份,店主却捧上大份。盛情难却,温雪瑰道完谢,接过硕大的纸碗,在另一张空长凳上坐下。 桌面清爽又冰凉,微风徐徐,一朵粉色小花打着转儿从树上飘下,“扑簌”落在桌上。 她含笑去戳弄那花,心情好到极点。 耳边却忽然响起个男声。 “雪瑰?” 语气有种狼狈的无措,尾音还难以置信地发着颤。 和素来不曾失控的艾伦相比,简直败得惨烈。 她没什么表情地抬眼,看见了kim。 “果真是你。” 他面露苦涩,又努力挤出个笑容,跟她套近乎:“你也太喜欢这儿的冰激凌了,都毕业了还能见到你。” 温雪瑰礼貌地笑了下,并未多说。 kim是她的高中校友,原名金思铖,和她表了几次白都不成,最后还是一头热地追着她来了意大利。 他文化成绩不好,又没有艺术细胞,家里绞尽脑汁,才把他塞进佛罗伦萨大学。 “你不是回国了吗?” 金思铖搓搓手,假装不经意地在她斜对角处坐下,神色难掩期待。 “怎么,待不习惯,又回来了?” “没有,就是来度假。” 他坐的不是正对面,也不好赶人。 温雪瑰言简意赅地回答完,微微屏住呼吸。 金思铖身上香水味太浓,范思哲的海神,夜店咖最爱的款式。 再配合那个油乎乎的背头,logo夸张的bc花色针织衫,表盘巨大的百达翡丽,构成温雪瑰最讨厌的富二代等式。 “哦哦,我还在这读书呢。挂太多科了,得再过两年才毕业。” 他大咧咧说着,一点愧意都没有,又指着街对面大老远的一个老人道:“那是我爷爷,来看我的。” 温雪瑰抬眼望去,老人家拄着拐杖,蹒跚地走在石子路上,身形颤颤巍巍,看得人提心吊胆。 这个不孝子倒好,见到她就一溜烟跑过来,放着老人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