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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阿树死了,我不能让他失望。 (第2/3页)
邦斯马教他喝酒,教他抽烟,还带他去泡吧。 “唉,”邦斯马脚搁在沙发上,“你还太小,才十六岁,不能找女人。” 黑泽阵冷着脸不说话。 他看上去真得很俊俏,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侧脸如刀削斧凿,眼睛是绿色的,头发是银色的,长到肩膀,一身黑衣裹着劲瘦的身材,如果再大一点,一定非常受女人欢迎。 邦斯马看向黑泽阵:“你真该把你这娘娘腔的头发剪一剪,我当时让你剪你还死活不同意,我就不该纵容你留这种古里古怪的头发,战场上被人一扯就game over了。” 黑泽阵摸了一下头发,邦斯马继续说:“你就像个小姑娘,你知道吗?黄花大姑娘,头发被人碰一下就发火。” 黑泽阵受不了邦斯马满嘴跑火车,站起身,离开了包厢。 十八岁那年,黑泽阵获得了代号,琴酒。 邦斯马咂了咂舌:“这个代号,让老师我很没面子啊。” 黑泽阵哼了一声。 “好了,小子,”邦斯马把手搭在黑泽阵的肩膀上,“你十八岁了,我带你去见见世面。” 黑泽阵长高了很多,已经超过了一米八,甚至比邦斯马还要高一些,头发也留到了后腰。 但邦斯马还是叫他小子。 小子。 臭小子。 笨蛋。 “你不信任我。”黑泽阵帮邦斯马包扎伤口,他们已经成了固定搭档,经常一起出任务。这次出任务,情报没收集好,他们陷入了包围圈。两个人背靠着背冲出去,但邦斯马并没有把后背完全交给黑泽阵,他侧着站在黑泽阵的身后,时不时看一眼黑泽阵,导致他被子弹打中。 邦斯马一腿曲起,一腿盘着,坐在地上。他裸着上半身,叼着烟,没有看黑泽阵。 “组织里哪有人会全然信任对方。” 烟雾缭绕中,邦斯马淡淡说道,语气不像以前那样玩世不恭。 过了一会儿,邦斯马又开始嬉皮笑脸:“而且,你小子以前不总嚷嚷着要杀了我吗?” 黑泽阵缠绑带的手一紧,扯动了邦斯马的伤口,他倒吸一口冷气,拍掉了黑泽阵的手。 “臭小子,你要疼死我啊。”邦斯马嘀咕着低下头,看着腰部的伤口。 他们是师生,是搭档。 是仇人吗? 他们是仇人。 因为邦斯马是卧底。 所以他才不愿教他。 所以他才不好好教他。 所以他才看他不顺眼。 所以他才总是揍他。 所以他才不信任他。 所以他才担心他会杀死他。 黑泽阵追着邦斯马上了天台,邦斯马左看右看,发现无路可退,只好被黑泽阵逼到墙角。 “没想到是你第一个找到我。”邦斯马说。 黑泽阵举着枪,没说话。 他们相处了整整六年,作为师生,作为搭档。他当然会是第一个找到他的。 “唉,”邦斯马长吁短叹起来,“我当年说你什么来着?白眼狼,我没说错吧?早知道当时不去救你了,甚至就不应该教你,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你是叛徒。”黑泽阵开口了,声音嘶哑无比。 邦斯马盯着黑泽阵的眼睛:“我是卧底,你才是叛徒。” “我不是叛徒。”黑泽阵说。 “你可以是叛徒。你在孤儿院,被要求杀你的朋友,你不恨组织吗?你不想反抗吗?你不想逃跑吗?你现在有资本了,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对抗组织呢?” 黑泽阵的嘴唇颤抖了一下,他想起阿树,想起真绪,想起十二岁那年失败的起义。 六年了,他越来越少回忆起那段时光。 趁着他犹豫,邦斯马一个手刀劈向黑泽阵的手腕,去夺他的枪,黑泽阵一脚踢向邦斯马的下巴,两个人缠斗起来,一开始是站着的,后来倒在地上,甚至使出了地面绞杀。 最后,黑泽阵还是制住了邦斯马。 邦斯马气喘吁吁:“好吧,你赢了,琴酒。” 琴酒。 这是邦斯马第一次叫他的代号。 琴酒。 黑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