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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每个人对爱的詮释-1 (第1/4页)
还没上课,坐在大礼堂的椅子上时,范思哲就用line传讯息通知大魔王,下课后,要找他见面的事情,他们约在他和大魔王第一次谈判时,见面的那家复合式餐厅,就在吴小芬所住的医院外附近。 李喜欢的老爸李良德,一进入餐厅的大门口,就看见了他们,于是面带微笑的走向他们坐的位置,大魔王再次穿得很体面,尤如一名绅士,感觉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气质稳重了许多,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来到座位前,直接就坐入,他们对面的椅子上。 一坐下,李良德马上询问:「怎么了?找我什么事?」真是罕见!他这女儿从来也没主动找过他。 「你为什么要骗阿哲的钱?」李喜欢心里很清楚知道,一定是她老爸的贪念,所以她更生气,一出口就没好口气。 「查某囝仔人,还没出嫁就那么『顾老公』,难怪老人家会说:『真的是,养女儿没用!』」 「我有没有用!关你什么事?反正你从来也没养过我,不要以为只贡献一隻精虫,就可以当父亲,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李喜欢气得口没遮拦。 因为李良德说到了她从小到大,最大的伤痛,那个痛!就像是一根又尖锐又粗又长的刺,此时正直接狠狠的、用力的,刺痛着她的心,而且对象还是,她那个没有负过半点责任的父亲。 「又不是,我不要养你的,我哪知道,你真的是我的种,我也是半年前,才突然知道,这个消息,才去作了dna鑑定,才真正的确定,你是我亲生的女儿的。」大魔王毫无保留的,对李喜欢说出这个消息和原因。 他当时还特地,回去花花县小渔村的家,偷了李喜欢曾经用过的梳子,拿上面的头发,特地去做过dna鑑定,终于才真的确定,李喜欢真的是她女儿的。 「所以……你以前一直以为,我是别人的女儿,才会那么对我的吗?以前……阿嬤告诉过我,我还没满月的时候,你就偷偷的要把我抱走过,打算卖给一对不孕的夫妻,的确有这件事情,对不对?」李喜欢含着泪,眼眶红红的,强忍着眼泪,询问这件事情。 因为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心结,一出生就被父母拋弃,还没满月,就被那个不良的父亲,差点给卖掉换钱,她从懂事后,就一直很想要问清楚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无奈,每次和他见面时,总是尖锋相对,根本没有过机会。 今天又突然得知,这个震惊的消息,使她更确定,今天一定要把这件事情问清楚了,否则不能打开她的心结。 「是有这件事情,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以为,你是你妈不知和哪一个男人,生下的野种,因为找不到人养,才丢给我当冤大头的,所以很气愤,当时我才会想办法瞒着你阿嬤,偷偷的要带走你,准备要带到别的地方,去送人的。」 「是这样吗?送人!?讲得还真好听,阿嬤告诉我,你把我装在纸箱里,就抱着那个纸箱,被阿嬤抓包,找到了,你到底是把我当成什么?我是人耶!又不是猫或狗,随便拿个纸箱装着,就可以拿去送人?你根本就不是人!我哪里会有你这样的父亲。」李喜欢气得,情绪愈来愈激动,口里的话,更没有遮拦了。 她只要想到,当时阿嬤告诉她的情景,心里不只有酸,还更加的气愤,甚至是仇恨,她狠狠的瞪向李良德,她的父亲,好像此时坐在对面的人,并不是她的父亲,而是杀她父母的仇人一样。 她真的好想哭,心里的情绪澎湃,比狂风暴雨中的海面,都还要激烈,气得抖着双手,范思哲感觉到她的颤抖,于是更用力的握紧了她的手,他不知该怎么帮助她,他心疼她的遭遇,但此时,却不能为她做什么?所以只能静静的坐在那里,默默的陪伴她,一起面对,眼前的一切,并在心中默默的为他们祷告着。 「小欢,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情。」李良德心里很痛,毕竟那都是他年轻时,所做过的事情,他完全不能逃避责任。 「什么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她根本不想听他说废话。 她心里现在真的很生气,也不管身旁是否坐着她心爱的男人,也管不了范思哲是不是会被吓到,她现在的情绪、表情与态度是如何?现在根本管不了这么多。 不过还好,他们选了一个不是很显眼的位置坐,并且现在是下午茶时段,人明显少了很多,小猫没有两三隻。 李良德停了一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后,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才道:「曾经有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因为父亲是台商,为了工作的关係,不得不出国去工作,她母亲因为不放心,老公独自去国外工作,因为害怕,以后有可以会带个小三,包更多的二奶、三奶回来破坏家庭,所以才把她送到外婆家,让她去那里过暑假,她母亲就这样坚持,跟着老公一起出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