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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彼其之子 (第2/2页)
不喜欢我了,我还跑什么?” “什么?” 郑桑挠了挠脖子,吞吞吐吐地说:“我那天……是开玩笑的,你不要放在心上。” “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秦徵今天怎么呆呆的? “你想不起来正好。”郑桑满心满意地说,转头去看那些染好晾起来的缎子,月白的指甲从桑绿色的丝绸上划过,拈起上面的灰尘,然后轻轻弹开,口里不自觉哼起调子。 好耳熟,秦徵听过,是她唱过的那首。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此时此刻,一如彼时彼刻,同样的歌,同样的人,秦徵仍然觉得好听。 “你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吗?”秦徵问她。 郑桑疑惑地看向秦徵,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她唱的曲儿,轻笑,“你真当我不读书啊。” 只是在公子衍面前显得她愚笨,但谁在公子衍面前不相形见绌呢。 少女行于山之阿,扶苏树下,荷花潭边,想要遇到子都那样的美男子,最后却遇到狂放的少年。 不曾遇到的时,都幻想过未来钟情之人是如何的样子,遇到了,方知根本都是想多了。 未来之所以是未来,就是没人知道是怎样的。那么多不经意,不小心,铸成了唯一属于自己的未来。 不小心听到她和潇潇说话,不小心看到她的脚。 连喜欢,也是不小心的。 他喜欢她唱山歌的样子、看篝火的样子、伸手揽风的样子。 娇蛮利己是她,真挚坚毅也是她,每一面都是鲜活的。 “郑桑,”秦徵想到她的种种,不自觉浮起笑,“你说得没错。” “什么啊?”突然转换的话题,让郑桑摸不着头脑。 他回答,以一种相当随意的语气,好像在陈述天气吃食,实际是剖了心来: “我是喜欢你。” 扪心自问给出的回应。他是喜欢她的,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是具体哪一点,所以他从来不晓得自己喜欢她。她那天一问,他的心便知道了,而且好像还更喜欢了。 再如何恼羞成怒,内心抗拒,都无法改变已经铸成的事实。 喜欢,就说出口,少年的心,如同这片初夏的天空一样澄净。 郑桑怔在原地,抓着染纱,颤抖着收回手,不经意扯动高挂的丝绸。绿如春江的染纱从竹竿上窣窣滑下来,形如波浪翻滚,传来错乱的滚拂声,闷闷落到地上。 他一定是报复,所以也与她开这样的玩笑,不然他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得意。 “你……你有病吧!”郑桑憋红了脸,搡了秦徵一把,跑了出去,不小心踢到桩子,差点没绊倒。 “小心!”秦徵在后面慌张提醒,没有追上去,看着郑桑跛着一只脚,滑稽逃跑的背影,偷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