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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 第30节 (第3/3页)
臣只是想这么做。” 容见的心跳微微加快,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他说:“你等一下。” 然后回到房间中,抱着那条披风,隔着床,朝明野招了招手。 这一次,容见没再爬到窗台上了,太麻烦了,还怕把披风踩脏了。 容见解释道:“上次秋天的时候,宫里的人都做了冬衣。你是本宫的贴身侍卫,于是也一同做了。昨天周姑姑说冬衣都发下去了,你看合不合适?” 他这么说着,将手中的东西递了出去,没提宝石是自己缝的,也没什么好提的。 以明野的观察力,一眼就发现领口处缀着耳朵宝石与别处是完全不同的缝制手法,且非常简陋,连线头都不会藏,一般粗通绣艺都不会这样。 他将披风接了过去,展开来看了看,最后停在领口处的宝石上:“很好看,宝石缝的也很好,是殿下的意思吗?” 容见听了这话便很得意了,才觉得自己原来这么有天赋,且明野很有眼光,娇气地点了下头:“嗯,我也这么觉得。” 明野看着他笑了笑,将披风搭到手臂上时,看到领子的边缘有一抹很淡的血迹。 那点笑意便消失了。 明野伸出手,捉住容见的手腕、 隔着秋日厚重的衣服,容见也能感觉到明野手指骨骼的形状,可能是太有力了的缘故,他被抓住的第一反应是挣扎,但竟完全挣不开。 昏黄的日光下,容见的手搭在了披风上,指尖微微蜷缩着,雪白的皮肤上有几个很小的、早已凝固的出血点。 明野轻声道:“殿下的手很漂亮。这样的手,没有为任何人捻针走线的必要。” 古代讲究男女之别,这样的话,别的男子对公主说,就显得轻浮,但从明野口中说出来,似乎仅仅是陈述事实。 ——容见有一双很漂亮的,不应该动针线的手。 容见瞪圆了眼,立刻意识到明野发现宝石是自己缝的,却又不明白明野到底是怎么发现的。 但想到自己刚才的夸夸其谈,和现实中自己把指头戳了不知道多少下之间的差距,缩回了手,恼羞成怒道:“本宫就是想练练手,不行吗?” 明野摇了下头:“不行。” “如果殿下真的想要动手做什么,不如好好读书。” 他半垂着眼,漫不经心道:“臣作为辅导殿下读书之人,愿意为殿下布置更多功课。” 容见:“?” 你在说什么,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大逆不道的话? 为何全世界都在对自己进行极端的劝学? 明野抬起眼,眉眼含笑:“殿下的意思呢?” 容见咬牙切齿的发誓,这辈子,不,下辈子,他也不会再动手缝任何东西了! 第二日,容见起的很早,照例是要去仰俯斋读书的,但没料到才梳洗完,外面就传来小太监报信的声音,徐公子等在宫门外,说想要读书考取功名,在京停留期间,已得了太后的应允,成为仰俯斋的学生。 容见本来对着镜子昏昏欲睡,听第一遍的时候还没太明白,直到小太监重复了一遍,才骤然清醒过来。 徐耀也想去仰俯斋,准确来说是为了造势。 容见沉思片刻,从妆奁中挑了支簪子,对周姑姑道:“你打发个人去仰俯斋,就说本宫还未痊愈,总是头晕,还得过几日才能会仰俯斋读书。” 在此之前,容见虽然学得无比艰难,但从没有无故缺课过。 仰俯斋虽然人多眼杂,但先生们大多品德高洁,学识丰富,将一众还未及冠的少年人管束得很严。在里面读书的时候,容见只有学习上的痛苦,宛如身处于象牙塔中,而暂时忘记宫中的事。 而徐耀却连他读书也要一起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