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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新帮派没什么前辈,我很快就当到了副手,是几十个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后拥叫我甲虫哥甲虫老大甲虫爷的好不风光。在这段期间内我“学会”使用枪,还用得不错,很快我就开始教身边的一群小弟怎么开枪比较有效率,但始终没有人学会跟我一样的双枪技术。 有了钱,我反过来买下那间人妖夜店,并试着将它经营成摇滚酒吧,但始终没有成功,因为我不断拒绝前来应征的摇滚歌手。老实说我觉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摇滚了。想来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毕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摇滚才华的,只是欠缺了一点点机遇跟勇气,还少了一个帮我弹吉他跟一个打鼓的乐手。没关系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板嘛! 老警察很喜欢我这个副手,不过他并不喜欢我跟他的女儿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将他唯一的女儿嫁给家世清白的好人家,这点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跟他的女儿打得火热,看样子我迟早成为他的女婿。这点倒不在我的生涯规划里,我只是碰巧爱上了老大的女儿,跟飞黄腾达的欲望无关。我宁愿她是一个妓女。 气急败坏的老警察只好设局,让我在一场假黑吃黑的陷阱里背负杀害同伴的恶名,好让他有理由倾全帮之力干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样,我也只有逃亡的这条路。我只带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儿,还有两把枪,搭上远离清迈的火车。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说,不如我们离开泰国吧,她可以接受永远不跟她爸爸见面的人生。我拒绝,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机会成立自己的帮派,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时候,他就会知道女儿没有跟错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烦意乱,我们有好几天都没说话。 女儿跟别人跑了,老警察气坏了,当然更想要我的命。帮派里二十多名小弟出笼追捕,却对我这个前副帮主还是心怀友谊与义气,于是大伙儿随意开几枪好对老警察有个交代。 可子弹不长眼,意外让老警察的女儿死在反弹的流弹底下,见鬼了我当然很崩溃,明明知道心爱的女人死掉并不能责怪这些兄弟,我的身体依旧被盲目的仇恨给囚禁,一枪一枪杀了那群对我崇拜不已的兄弟。 我想清楚了,反正我就是一个煞星,干脆就干到底了,所以我回到清迈老巢将我所能买到的子弹都用光,令那个王八蛋老警察也死在我的枪下。 以前就替帮会雇用职业杀手的我,不混帮会了,现在自己也成了职业杀手。我当然是个中好手,在一场受雇掩护银行抢匪的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