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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胖胖的很好抱。” “最年轻的小巧呢?” “什么都不太会,满可爱的。” “你怎么谁都可以啊你?” “挑什么啊我,你不是说你们个个都是我老板吗?哈哈哈。” 她问归问,也没真说什么。 其实我真怕跳跳叫我今晚再来找她,搞得好像要长长久久什么的,毕竟我总有一天真的会离开这个烂边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展开我的摇滚人生。 我相信,从一片空白重新开始的这三年来,我把人生活得这么奇形怪状,一定是为了让我的血液里充满真正的疯狂色彩,唱起摇滚才有精神,有底气,而不是那种只是假装叛逆的大吼大叫。 跳跳趴在我身上,脚还勾着我的腰,像一只无尾熊。 “你真的会讲那么多种语言啊?那我再教你一种,我的家乡话。” “重点不是这个吧哈哈!”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年来我发生的事,你竟然只想教我说你的家乡话?哈哈哈!” 跳跳是柬埔寨人,她没有章法地教了我她的地道家乡话,说是要当作我们之间的暗语。还暗语咧?真的满好笑,因为我跟跳跳根本不是那种“拥有未来”的男女关系,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她的一厢情愿,就跟着她学了一阵子。 那一阵子,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过得挺好,两腿开开的收入差不多增加了两倍,可见以前的保护费收得有多不合理。这当然是多亏了她们的背后有我,一个暂时搁置摇滚梦的男人,还有我的两把枪……三把。 可若说是搁置我的梦想,也不全然如此。 我只是暂时分身乏术无法登台表演。事实上我买了一把吉他,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将它漆成五颜六色,主要还是象征火焰的鲜红。我弹了几下……嗯,哈哈哈我好像不会弹吉他。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只要一拿起吉他,“前一世的我”就会自动接手,给“这一世的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结果没有。坦白说我是有一点小小的失望,不过既然我不会弹吉他,那也就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一下,说不定也算一种幸运吧。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一定真的要会弹吉他吧?只要我找到一个吉他手站在我背后狂弹就行了。身为主唱,我得全神贯注抓着麦克风嘶吼。嗯嗯就是这样。不过就算我不弹吉他,背着吉他也是身为一个主唱必要的帅。我想除了找时间开始学吉他之外,我也得多长一只眼睛,找找看有没有一个正在寻觅主唱的吉他搭档。 “跳跳,如果跟你上床的男人里,有正在找主唱的吉他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