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_第1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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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节 (第2/4页)

还差些,倒也能看了。他想将脑海中那些作为金手指的书籍挑选着抄录出来,可若是连字都写不好,简直是对那些无价之宝的一种侮辱。

    不过……明日再说吧。

    谢良钰揉揉酸涩的眼睛,无声地吹熄了烛火,将笔墨收拾妥当,打着哈欠回了卧房。此时已经是后半夜,气温终于上升些许,他先前抱上大炕的谢虎正摊手摊脚,睡得像只小猪。

    谢良钰摇头笑笑,端端正正地在弟弟身边躺下来,闭上了眼睛。

    第20章

    谢良钰的行动力很强,想着开始抄书,就半点都不耽搁。刚好距离两家约定好的迎亲时间也没几天了,上次去镇上备下的东西足够用到娶亲之日,他不想节外生枝,干脆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勤勤恳恳做起了脑中金手指的搬运工。

    原身到底是有底子在的,谢良钰接连不断练了几天,行笔已能得前世七八分神韵,他这才好生换了沓稍高级些的纸,按照时下行文格式,一字一句地细细誊抄起来。

    ——谢良钰已经想好了,作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自己脱贫致富最快的路子便是科考,若是下半年下场能中个秀才,经济压力瞬间便会舒缓许多了。

    但那样一来,日子定然清贫,家里有个正长身体的半大小子,梅娘也马上就要嫁过来……若是只他一个人,自然是怎样都好,可现在拖家带口的,作为一家之主,却不能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问题。

    他心里对如何赚钱其实有些想法:自己在厨艺上是个黑洞,但按照书中的设定,梅娘却是远近闻名的巧手娘子,到时候有了自己前世记下的各种方子,经梅娘的手做了去卖,不愁不够补贴家用。

    但那是以后的事,眼下若想先攒些家底,最符合身份、将来说出去也不会影响文人清名的,却是抄书。

    古时候读书不易,笔墨纸砚都贵,可士子最大的花销,其实是买书。

    时下印刷之术还不够先进,知识财富更被上层阶级把控得牢牢的,书店里正经印刷的书籍大多要几百文一本,对于穷苦学子来说,实在难以承担。

    解决之道,一为到藏书之家藏书之家或书院借阅,而若连这些渠道都接触不着的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书店老板常常会雇一些字体漂亮、经济拮据的读书人抄录店中的书籍,这些手抄本,卖价多少要比印刷本便宜些。

    这活儿赚不太多,但至少听着清贵,且若能拿出书店里没有的孤本,定是可以卖出相当好的价钱的——谢良钰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反正他脑海中卷帙浩繁,那藏书量恐怕堪比皇室,不用白不用,而且……其实还有些吃醋的心理和男人的自尊心在作怪:等梅娘嫁过来之后,总不能一见着人家就厚着脸皮求包养吧?至少……咳,也该有些符合读书人身份的一技之长不是?

    至少绝不能被那个不知那个旮旯里冒出来的“心上人”比下去!梅娘喜欢的,想来不过是哪个募兵农夫,哼,就不信他堂堂未来穿越者,经纶满腹英俊潇洒,还比不过一个大字不识的土著了!

    抄书的字体最重要的是方正工整,谢良钰便用了时下科考最常用的馆阁体,还用了谢虎做童工给自己磨墨,一边抄写,一边教一些入门的东西给他。

    “哥,你写的真好看。”小家伙磨墨上手很快,不多时便能训练有素地悬着墨块转圈了,他趴在桌子边,探头探脑地去看谢良钰写的字,满脸艳羡。

    谢良钰扬扬眉,手下不停:“你怎么知道好看?”

    “就、就是好看,”虎子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兰花儿都好看。”

    兰花儿是村头王猎户家五岁的小丫头,小小年纪长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坯子。

    谢良钰:“……”

    ——他前日料得没错,这小子脑瓜算灵光,可惜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天也只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口诀韵脚之类背得倒快,但只是往脑子里穿过一遭,吃顿饭的工夫就能全忘干净。

    不过这孩子倒是奇迹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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