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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自己被盯得像被警灯警告了一下,飞快地在脑子里整理了一番,把案件叙述了一遍。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纽约,一名叫帕尔默的男子用毒药毒死了自己的祖父,而他的祖父在遗嘱中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现在的问题是,帕尔默是否还有继承其祖父遗产的权利。 “……就是这样。”他说完了,说得有点快,但尽量不漏掉任何有助于秦威航判断的细节,比如按照当时的纽约法律,这份遗嘱是有效的。当众发言一直是他的死穴,有时候明明思路很清楚,一被点起来说话,思维瞬间就会乱成一团,也不知道秦威航听明白没。 听他说完后,秦威航的眼睛眯了迷,把手上转的笔停下了,他以为秦威航没听明白,张嘴想说你哪里不明白我再给你说,没想到秦威航很快做出了回答,是和班上大部分截然不同的回答,他说:“我是法官我不会让他继承遗产。” 奇妙的感觉,安宁眼睛亮了一下,他和秦威航的意见是一致的,虽然他们是少数派。 王秋霖老师问他:“你为什么不让他继承?” 秦威航说:“他不配。” 全班哑然。安宁听见前排的梁胜寒差点噗地笑出声,他自己也傻眼了,瞪大眼看着秦威航。这……如此朴素的正义感,在法学院当真是久违了啊…… 王秋霖老师笑起来:“你是法官就可以不尊重立遗嘱者本人的意愿了吗?” 秦威航居然回答:“立遗嘱的人都不在了,怎么能够确定他的意愿?” “遗嘱就是他的意愿啊。”班长曹政说。 很多人也在附和:“是啊,要不然为什么立遗嘱呢?不就是为了死后无法确认本人意愿的时候用的吗?”“一码归一码,这个人虽然犯了罪,但法律还是保护他继承遗产的正当权利的啊。” “如果法庭判他能够继承遗产,那我觉得法律该改改了。” 秦威航说完这句,教室里陡然静了一拍,竟没有一个人出言反驳他,明明他也没有什么道理,但也许只因为他是秦威航。 无人接话的教室里冷场得有了一丝拘束感,安宁却无法不在心里赞同秦威航,法律的精神应该是维护公理与正义。只是秦威航的表现真的不像一个法学生。他真的好叛逆啊,安宁忍不住这么想。 王秋霖老师打断了大家的争论,她说了这个案例最终的判决,法院剥夺了帕尔默的继承权。班上持有反对意见的大多数人一时都有些哗然。 王秋霖道:“这个案例不管怎么判,法学界都会有两种意见,但法律本身绝不是非黑即白,最后为什么大部分法官支持剥夺他的继承权,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