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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的中心,裴书臣和温慕谁也没讲话,安静地吃着东西。 温慕是不敢出声,裴书臣则是认为自己不喜欢这个Omega,不想和他过多交流。 不过不经意间,难免观察到一些细节。 他看到温慕吃了一小口鹅肝,眼睛亮了亮,然后去吃其他菜,最后才吃那块鹅肝——这个Omega似乎会把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吃。 心理学上来讲,这叫做延迟满足,一般具有这种特点的人个性比较低调,而且吃苦耐劳。至于温慕,显然不是这样的人,看来理论的东西并不尽然,裴书臣想。 他放下餐具,问:“吃好了么?” “嗯,吃好了。”温慕回答。 虽然一直小心翼翼地紧绷着神经,没敢吃太多,不过还是觉得好好吃。他第一次坐在这么高级的餐厅里,吃这么贵的东西,都是托裴总的福。 后来,温慕的心情就像被端木磊带到美特斯邦威的楚雨荨,快要不认识镜子里那个Omega是谁了。 裴书臣让导购给他挑了很多套衣服,都是和他以前风格相近的,简单舒适的款式,只不过料子云泥之别,设计感更不用说。 导购服务很周到,帮温慕整理衣领和裤脚时会不着痕迹地赞美两句,像是“这个颜色很称您”、“您的眸色真漂亮,像宝石”之类的,真诚又不会过分热情。 不过温慕脸皮薄,还是被夸得面颊绯红,甚至不敢看向一边坐着的裴书臣。 他能感觉到裴书臣在看他,那束目光实在令人难以忽视。 裴书臣确实在盯着温慕,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看Omega试衣服。 有些商场导购会投过来惊讶的视线,不过他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做生意的脸皮不厚怎么行,再说,他就是这样自打嘴巴,带着温慕招摇过市,有谁敢露出一个嘲笑的眼神么。 此刻他的内心只被一个念头占据—— 这Omega长得还挺不错。 个子不算高,目测一七五不到,不过身材匀称,比例好,头小脸小,腰细腿长。较浅的发色和瞳色让他整个人看上去特别软,黑色手环戴在纤细的手腕上,有种脆弱苍白的美感。 裴书臣认为自己并不肤浅,至少不会以貌取人。桓泰做娱乐业起家,他见惯了圈子里俊男美女,再美的皮囊也难以令他心动。他看一个人,从来就不是看外表,不过温慕的样子,竟然越看越觉得舒服。 或许是信息素过于契合所带来的影响。 如果这个Omega人品没那么差就好了。裴书臣有些遗憾地想。 但他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结,哪怕温慕特别心机,他如今不得不和他朝夕相对,当然还是看着舒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