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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上 (第1/1页)
大学时候的盛白焰,长相好、家世好,一进学校就成了风云人物,走到哪里都是扑通扑通跳动的芳心,奈何高岭之花本人看惯了家里父母几十年如一日如胶似漆的模样,对于爱情的标准高到无法想象。 只喜欢他的脸,肤浅;性格太小女人,不独立;见了一面就告白,不稳重。总之就是一句:没感觉。 但就这么一个冷淡到近乎冷漠的男人,却被一颗网球砸中了一池春水。故事的开始是刚下体育课的他顺手帮其他班的同学捡球,命定的女主角穿着纯白色的网球裙跑过来,接过球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后来在校辩论赛上遇到,是她作为记者采访作为辩手的他。到了最后一个随机提问环节,她从盲盒里掏出一个小纸条,愣了几秒,又看他一眼,清了清嗓子笑着问他: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 台下的起哄声立刻掀起了那晚的最高潮。 她又接着说:“来自网络工程1班的李微雨同学。” 两手摊开、明晃晃的看好戏的表情闪晕了他的眼。 “盛白焰同学,想好答案了吗?” 那时候的盛白焰,第一次觉得回答问题是一件很紧张的事情。 他盯着对方的脸,“很抱歉,我可能有喜欢的人了。” 后来,叶潇潇开始频繁的出现在他的教室,不仅所有选修课程全部和他一样,连社团活动也是一个不落全部追上,甚至成为了他所在的赛车队唯一一个能开赛道的女车手。 再到后来,大二万圣节舞会的开场舞由叶潇潇和他搭档完成,一身大红色红玫瑰礼服配纯白色西装的搭配第二天就登上了学校论坛讨论度第一名,由此也造就了到目前也没有人打破的盖楼记录:论校花和校草情归何处? 最后盖棺定论的是叶潇潇本人发的嚣张至极的朋友圈:一张她和盛白焰脸贴脸的照片。配字:这是我的了。 一定是过往的甜蜜太过深刻,所以他才总是忘记他们已经不在一起的事实。 时过境迁,盛白焰还是那朵高岭之花。 在那些因为恨意辗转反侧的夜里,所有看不见的伤疤都从内里生根,以至于他自己都分不清他对于这一场遇见的感受。 “我们谈一谈。” 她从浴室里出来,在盛白焰面前站定。她的头发还没全干,身上穿的是盛白焰的棉T,因为足够宽大,她从住进来第一天就顺手穿上了。 “你还喜欢我。”她用的肯定的语气。 盛白焰长久的皱眉看着她,不置一词。 叶潇潇也不慌,把手里的毛巾递给他,“给我擦一下头发。” 他还是站着不动,好像事不关己。 叶潇潇把毛巾迎头扔到了他身上,“盛总,你刚刚还强吻了我,连个头发都不肯给我擦吗?” 她推着盛白焰走到了沙发前,盘腿坐起来。“我说不喜欢身上黏,是真的,没有骗你。”几天过去了,她只能尽量克制自己的嗓音,不要显得过于激动。 盛白焰在她后面,很难看到他的情绪变化,但是明显地,手里的动作加快了。 她打开手里的面霜,在手心化开,心情好像好了点。“你把我丢到那样的环境,一点都没有考虑我的感受是吗?” “不是。”盛白焰烦躁的停手,不想再擦了。 叶潇潇转过头来看着他,“我都没有你这么生气,”她明明是笑着的,盛白焰却好像被什么隐秘的毒蛇咬了一口,酸痛难忍。 “我一直觉得,你是我的,所以对于追回你这件事我从来没有任何的怀疑。” “是有恃无恐吧。”他忍不住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