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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重组家庭的小女儿 第14节 (第1/3页)
“舅舅、小姨说带我们出去饭店吃饭,这些菜就先留着吧。” “小姨,这次过来可以待几天啊?” “这次和你舅舅过来是有事情要办,待不了多久,买了五点多的火车票。今早上去医院看了你妈妈,知道你们出来租房住,就过来了。对了,给你买的衣服放你床上了,换上新衣服,咱们出去吃饭。” “也太赶了。”宋晓一边泄气地嘟囔着,一边被小姨推着回房间去换衣服。 小姨向来周全,不仅她和四姐有新衣服,连着宋妍的也给一起买。她们两个回来得早,已经换好衣服了。 不仅换了小姨买的新衣服,还穿上最喜欢的红色小皮鞋。左右转动臭美了好一会儿。 小姨不愧是文工团的台柱子,眼光就是好。给她们三姐妹挑的衣服都很合适。 出门时看到宋妍有些束手束脚的,宋晓干脆一手挽着小姨一手挽着宋妍,正笑得开心,一转头看到了李秋月跟在后面,笑容突然凝滞了下。 李秋月一眼就看出她的小心思,嘴角不自觉地扬了扬,但很快恢复那副高冷样子,“我不和你挽手。” “哦。我也没想和你挽手。”宋晓很快就把脑袋给转过去,笑嘻嘻地挨着小姨说话。 外婆家在同省的青阳市,但是一南一北,离得也不近。两位老人家年纪大了轻易不出门,小舅是大厂里的技术骨干,很少能请长假出门,小姨在文工团工作,偶尔有活动还能经过花州市。 外公外婆生了四个孩子,还有个大舅前些年因为大舅母家庭成分的原因下放到西北去了,小舅比宋晓也就大了十岁,现在还没结婚,小姨只比她妈妈小三岁,现在也没结婚。 白家人除了她妈妈,都成婚晚。 在家里所有的亲戚里,宋晓最喜欢的就是小姨白秀珠了。小时候去外婆家里不肯走,还扒着白秀珠的大腿说要给小姨做女儿。 白秀珠也是要奔四的人了,但是皮肤身材都保持得很好。 宋妍自己不说,但是她也挺喜欢白家这位小姨。白秀珠和宋晓说文工团的趣事,她就竖着耳朵认真听。 李秋月和小舅白锡行的性子像,都是清清冷冷不爱说话的,走在后头没什么可聊,像两个木头人一样跟着走。 他们去得迟,又等了一会儿,饭店角落里的餐桌才空出来,白秀珠作为辈分最高的,点什么菜都给张罗好。 一桌子人五个人,白秀珠去点菜的时间里,其他人都是大眼瞪小眼,静悄悄的不说话。白锡行和李秋月就不用说了,性格使然。宋晓本身并不是特别多话的人,不是和自己同龄玩得好的小姐妹也是没什么话可说的。宋妍平时倒是话多嘴甜,但是她觉得自己在这里就是外人,白家的舅舅和小姨又不是她亲舅舅亲小姨,唯一一个沾上血缘关系的也就宋晓。 气氛全靠白秀珠一个人能带动。 好不容易来一次花州市,吃饱后,白秀珠就说要去百货大楼买点当地的特产回去。 花州市的各种酱料是最出名的,第二出名的就是当地辣椒做成的辣椒面。 他们带的行李很少,所以买特产的时候也不怕不方便,买了好大一包,都给小舅拎着。 路过一个全是手表的玻璃柜台时,白秀珠停了下来,专心挑起手表来。 宋晓看看柜台里的手表,又看看她手上戴的的那个,觉得这里卖的没有一个比小姨手上戴的好看,于是就凑到她耳边,小声地说:“小姨,这些手表都没有你手上的好看。” 意思就是别花这个冤枉钱了,买多了也戴不了那么多。 白秀珠捏了捏她的脸笑了下,很快就选好了一个最小巧的,抓着宋晓的手给戴了上去,“小姨的手表是在上海友谊商店买的,得要外汇券。好看也暂时买不来第二个给你,先买个用着先。”左右看了看,正好合适,白秀珠就跟售货员说要这个手表,打开背包就掏了钱和工业票。 李秋月和宋妍手上就戴有手表,所以对白秀珠只给宋晓买也不吃味。 宋晓没有想到这是给自己买的,轻轻晃了晃右手,开心得傻笑,“谢谢小姨。” 作者有话说: @已完结:《七零之林老师只会教书》,普通人对于爱人与家庭的守护、对于理想的热爱与坚持。 @预收中:《九十年代大学生回村搞建设》,无论走出去多远,永远对故乡爱得深沉。 —— 第21章 狗皮膏药 有了手表, 宋晓把时间安排得更加合理了,做什么也不用怕错过时间来不及。 他们班上能戴得起手表的同学也没有一半,这个时候能买得起几十上百块钱手表的, 在大家眼里已经算是家庭条件特别好的了。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转凉, 穿着长袖, 外面又搭着外套,宋晓也不是喜欢显摆的, 所以也就只有经常和她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