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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但是莉莉丝可以说是无比单纯了,对,这个脑袋里像是缺了根弦的姑娘和塞壬,莉娜完全不同,这就是一个中二少女自己把自己给坑了的事情。 莉莉丝今年十八岁,中二晚期,觉得自己长得好看,在学校里受人追捧,自己就是天降之子了,所以她一直幻想着自己那一天会突然觉醒能力,从而走上人生巅峰,像是隔壁纽约的复仇者,或是隔壁的正义联盟那样,成为所有人的偶像。 唐蘅觉得莉莉丝还不如直接出道来的痛快,戴安娜和她持相同意见。 对了,莉莉丝是大都会人,作为大都会人,对超人就并不陌生,对他那张脸就更不陌生,莉莉丝陷入了爱河,她觉得自己既然是天降之子,那么肯定会和这位人间之神谱写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感动无数人,她的母亲对此觉得没救了,并且狠狠敲击了莉莉丝的头部。 当然,这记敲击不仅没有让莉莉丝清醒过来,反倒是让她更加走火入魔了,她觉得这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自己就是那可怜的朱丽叶公主,在家人的强势下,不能够和罗密欧.超人王子在一起,于是,她制定了一个让自己能够见到超人的计划——让自己遇险,然后大喊超人的名字。 但是,在大都会,没人会选择在超人和莱克斯.卢瑟眼皮子底下搞事情,除非这两个大佬自己搞事,这就让大都会太平得很,而且坠机又不是常事,莉莉丝也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让自己每天都坐飞机,所以,她把主意打到了隔壁的哥谭。 哥谭是个多么民风淳朴的城市啊,一个漂亮姑娘,大半夜在街上乱走,当然会被人当做肥羊宰了,不过她的运气还算不错,这些小混混只抢了她的钱和手机,没有对她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鉴于那段时间蝙蝠侠和小丑在哥谭搞了个扫.黄行动,小混混们不敢在两位大佬头顶上动土。 莉莉丝不死心,她第二天晚上接着出来逛,这一次她甚至靠近了阿卡姆,可惜,正义联盟那段时间正要应对外星势力,并且对刚建立不久的瞭望台进行技术改装,基本上大部分人员都常驻地球外,而且,战斗不断,超人不可能放下他自己深陷危险中的队友跑回地球救一个作死的小姑娘。 自从超人出现后,世界各地到处都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希望见一见这位人间之神,所以,超人不在地球的时候通常不太会开启自己的超级听力,于是,莉莉丝小姐就被人抓起来了。 如果莉莉丝是个清醒的姑娘,她就应该知道,这个时候她应该想办法找到驻守哥谭的罗宾,将自己从这个地方救出去,然而,这位脑回路不寻常的姑娘又一次开始发散思维了,她想,自己肯定能够感化这群人,还哥谭这座城市以光明,这样,她就会一举成名,离超人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