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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欢 第4节 (第3/3页)
一直守着,见您退了热,刚刚才走。” “昨晚?”李琬琰眉心微蹙:“那今日早朝……” “陛下来看望过殿下,后来被丞相大人亲自接去上朝,摄政王今日也临朝了,并没出什么乱子。” 明琴如常叙述,并未觉出不妥,可李琬琰听了,却慢慢攥紧手中的帕子。 她病得太不是时候了。 萧愈临朝的第一天,她本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的。 摄政王一位,看似威胁皇权,其实真正针对的是她。 只要皇帝对萧愈还有用,萧愈短时间内就不会去伤害弟弟。 但她不一样,无论是在朝臣还是在百姓心中,她都可以被轻易取代,先帝刚去那几年,她抱着襁褓中的弟弟仓促登基,不服她的大有人在,说她牝鸡司晨,窃权乱政。 她步步为营,苦心维持多年,直到斩杀了曹猛,才坐稳摄政长公主的位子。 萧愈明显在夺她的权,他本有兵马,等他坐稳朝堂,随便一个理由就可以杀了她,甚至都不需要理由,就算她死了,朝臣们也无人敢言敢怒。 李琬琰不敢细想,若有一天她死了,阿弟一个小孩子坐在朝堂上,要如何应对萧愈,应对丞相,应对那些首鼠两端的朝臣。 她这条命,一死容易,可她死了,阿弟怎么办,宗亲们怎么办。 李琬琰掀开被子,发觉自己出了一身的汗,衣裳黏在身上,极不舒服,她吩咐明琴备水。 颈侧刺痛不止,比昨日更厉害了些,李琬琰踩着鞋下榻,走到妆台前,解下缠在颈上的绢布,伤口露出来,又红又肿,像是发了炎。 李琬琰拿起药粉,洒在伤口上,她忍不住轻‘嘶’一声,咬了咬牙,多洒了一些,又重新将伤口包好。 浴室里备好了水,李琬琰脱下潮湿的寝衣,踩着石阶,一步步走进汤泉里。 明琴侍奉李琬琰多年,可她每次服侍长公主沐浴,还是会忍不住脸红。 实在因为长公主生得太美,肌肤滢白胜雪,通身没一处瑕疵,长腿细腰,明明轻盈纤瘦,可那处偏偏…… 明琴向池水中洒玫瑰花瓣,无意瞥见李琬琰半浮出水面的酥-胸,明亮烛火下,那一片肌肤柔滑的似在发光,上面沾了水珠和花瓣,愈发绝艳诱人。 明琴瞬间埋下头,耳朵滚烫起来,她咬住嘴唇,心里默念罪过罪过。 李琬琰入水后便闭上了眼,不知为何,这么多年来,她从未像现在这般疲惫过。 她从前不敢病,每每都强撑着熬过来,可今日醒来,她突然很怕自己会撑不住。 记忆愈飘愈远,李琬琰忽而忆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萧愈的情景,她那时才七八岁,在御花园中荡秋千,远远的瞧见一个内侍领着一个身量高挑的少年从前面走过。 她问身边的嬷嬷那少年是谁,嬷嬷见了,有些忌讳的压低声音告诉她:“那是三镇节度使谢家的小公子。” 她彼时还不懂什么三镇什么节度使,只觉得那少年生得分外耀眼,他步履匆匆的走过,无意间偏头看来,目光相对,她看到了他朗若星月的眼眸,可惜他眼里没有笑意,一片清冷。 明琴出去准备熏香,再回来时看着闭目养神的李琬琰,几番欲言又止。 “怎么了?”李琬琰睁开眼,看着明琴问。 明琴咬了咬唇,语气有些不安:“摄政王刚刚派人来说…说想见您。” “摄政王进宫了?” “摄政王昨夜宴后留宿宫中了。” “住在哪?” “听说住在柏茗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