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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开看看。” 那是顾忱松给他进步神速的小弟子的奖励。 在月考交卷时,顾忱松曾扫了一眼余茸的答案,估出了分数,这份礼物他已准备了好几天。 盒中躺着一支钢笔,与常见的银色、黑色的金属钢笔不同,这支笔是木质的。 透着淡淡光泽的紫檀木笔身,内敛沉稳,磨砂质地的金属笔帽,简约精致。 余茸不懂笔,说不出它好在哪里,却武断地认定这绝对是世界上最好看最有气质的钢笔。 “好漂亮啊……”余茸惊喜地将钢笔拿出,小心翼翼地把玩,甚至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笨拙得仿佛生怕自己稍微用力,就会弄坏这件艺术品,“你在哪里买的?” 顾忱松没有回答,只是反问了句:“喜欢吗?” 余茸连连点头,顾忱松满意地勾起唇角。 这支笔并不是他买的。 异国初秋的午后,篮球场人声鼎沸,每个篮架下都围聚着激烈争夺篮球掌控权的热血男孩们,唯有一个篮架,被一人单独占据。 那是个皮肤白皙的亚洲男孩,十二三岁,他接连投入了十几个三分球,没有一次失手,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可他表情却始终没有任何波澜。 “小松!”不远处传来一声呼唤。 听到熟悉的声音男孩转身,一个高挑貌美的富家千金正站在他背后。 “姐?”顾忱松的目光终于有了些生气。 顾家二姐顾怡梨比她的幺弟年长18岁,虽已是年满三十的少妇,模样却像个20出头的小姑娘。 顾怡梨每年只能出国见弟弟一两次,但顾忱松却与她最为亲近。 “怎么又一个人打球啊?”顾怡梨嫌弃地在弟弟满是汗的额上抹了一把。 “习惯了。” “你的同学呢?不一起玩吗?” “他们啊……”顾忱松的目光透出了几分不屑,“玩不到一起去。” 这已不是顾怡梨第一次见弟弟落单,不由地有些担心:“该不会是其他同学因为你是外国人,都排挤你吧?” 顾忱松却冷笑一声:“想多了,是我讨厌他们硬凑过来,一个个蠢得要命,跟他们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 看着从小被丢在国外长大的弟弟,如今变得如此冷漠孤僻,顾怡梨更是心疼,只能苦口婆心地劝道: “小松,朋友是不分聪不聪明的,在一起相处得舒服开心就好。你应该多尝试接受他人,或者遇到了喜欢的小伙伴,还可以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 顾怡梨错把弟弟的不解当成了求解。 “其实交朋友特别简单,尤其在你这个年纪,大家都是小孩子,很容易满足,你喜欢谁,就先送他个小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