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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倒影中,漂亮的少年踞在车座一角,眼睛从双臂的缝隙中偷窥我。 我忆起秦先生听见我说要再养一只小狗时颇为诧异的神色,直到我有些羞愧地低下头去,他才摸了摸我的头顶,笑道:“简简这样朝叁暮四可不行呀。” 我猛地抬头,想告诉他我只是对小狗这样,对他,却是一万个忠心耿耿,然而没等我说话,仆人已拽着难以驯服的少年向我们走来。 我呆住了。 瘦弱的少年套上止咬器,脖子上拴着狗链,连手脚也被镣铐束缚,眼睛痛得发红。 这与我小儿科般的养狗大相径庭,秦先生真的把他当做小狗送给我了。 从令人昏眩的怪诞感中回神,我立刻命令仆人为他松绑,仆人看了眼不为所动的秦先生,恭敬地对我说:“抱歉小姐,这畜生伤人。” 因而我明白,这其中关键在于秦先生,他总是拥有对旁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资格,似乎从未有过同情心。 他说:“简简,方才这孩子确实听你的话,但是你也看到了,他对我抱有非常大的敌意,难道你想他伤到我?” 当然不! 我急道:“您才是最重要的!” 他很满意我的回答,把钥匙递给我后,笑着目送我离开,我想他一定是累了,否则怎么会不送我回家。 很快,这点失落被与少年独处一车的忐忑打散,他好像十分不喜欢止咬器,不停甩头,把车窗撞得直响。 我大着胆子对他说:“安静。” 他听了后竟真的停下,转头直视我,我咽了口唾沫,指着止咬器试探道:“你不喜欢?” 他点点头。 他的眼尾在刚才的挣扎中,被碎石磨破,殷红一片,显得楚楚可怜,我说:“那我给你解开,你不许咬我。” 他又点点头,手脚并用凑来,结果太近,被我条件反射地一脚踢开,他抱着腿呜咽,我恶人先告状:“谁叫你靠那么近,活该!” 我见他不像他们说得如此难以沟通,胆子逐渐大起来,掰过他俊俏的小脸,恶狠狠道:“以后我就是你主人,叫你咬谁就咬谁,听见没?” 那张小脸蛋上仅存的那点肉被我挤在一堆,胖嘟嘟的唇撅起,他眨眨眼,仿佛在说“知道了”。 孺子可教也,比家里那只小狗听话多了,此刻我真想仰天大笑。 我仰靠在车座,拍拍大腿,他极其自然地把头伸来,我双臂环绕他的头颅,去解后头的锁,就听见鼻子抽动的声音——他在嗅我的味道。 锁骨很痒,但是这是认主的第一步,我忍下了。 “咔哒”一声,锁开了,紧接着,脖子和手脚上的,都被我一一解开,他自由了,可当他佝偻着从车里钻出来,仍乖乖站在我身后。 一个人全然臣服于我,我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我故意带着他在院子里转,就是要给顾珩看看,什么叫合格的小狗,既然他不肯听话,那我就再养一只。 我不知羞,雄赳赳气昂昂的,但我如此便罢了,少年竟也昂首挺胸,不知在得意个什么劲儿,随即就被我瞪蔫儿了。 然而转了好久,没给顾珩看到,反而被老管家传唤去书房。 糟了,忘了父亲这茬。 我吩咐仆人把他带下去洗洗,至少待会儿给父亲一个好印象,结果他见我离开,立刻跟上来,我训狗似的止住他:“停。” 我几乎看见一根尾巴在他屁股后头摇,他昂头用亮晶晶的眸看我,我一心想着如何蒙混过关,无心安慰他,敷衍告诫他听话后便奔赴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