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岛的一百天_第377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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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香~”

    老板娘说,这家店的烧麦、馄饨是小镇一绝,来了小镇,不尝尝这家店的招牌就不能算来过镇子。

    也确如老板娘所说,这家店的烧麦、馄饨非常美味,且分量十足,绝不是城市里‘皮包瘦骨的小妖精’能与之比拟。

    吃过小镇东头的早点,三人又手牵手向南边的包子店去。

    小镇不大,也就三个小村子合一镇,还没南城一个镇大,从东头到南角,按照正常人的速度,不过十来分钟的事,却被三个人生生多走了一倍。

    温思琪的脚走不快了,一走快,跛的就明显,除此之外就是对脚踝的再压迫,医生一再警告,不是必要就尽量不要快走,尤其是跑。

    四年来,江馨然让自己的速度从健步如飞的青年提早步入沐浴夕阳的老年,慢悠悠煞是惬意。

    温随云就不说了,自小心思敏感的她,在母亲身边鲜有大步流星的时候,有时候跑快了,又会咻地跑回来。

    她们的心思自是瞒不过朝夕相处的温思琪,虽有心想加快自己的步子,但她清楚这样只会让她们担心,理智盖过了对跛脚的难过,在伤愈后她坦然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也接受江馨然和温随云她们为自己改变的爱。

    抵达南角的阿娘包子店时,肚子里的存货已消耗过半,半扁下去的胃对新下肚的粮食甚是喜欢。

    对门的老板娘没有谬赞,这家店的汤包非常美味,汁水香浓,肉质鲜嫩嚼劲十足,当是美味。

    吃过早饭,她们没有回去民宿,穿街走巷似乎寻找着什么。

    也的确在找。

    之所以来这座小镇,是她们来当地城市旅游并交流学习时,交流的老师告诉江馨然这座小镇居住着一位精通地方民乐的老艺术家,于是就来了。

    一路打听一路穿寻,时间就如短暂的人生,从初阳落作了夕阳,霞光为宁静下的小镇镀上一层无法被触摸的晕色。

    “回去吧,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再把这个镇子认认真真看一遍。”江馨然放弃了,轻揉着温随云耷拉的脑袋,眉眼含笑说。

    她放弃了,无奈放弃。

    温思琪抿抿唇,略一琢磨道:“这般时候回去为时过早,不若再逛一逛,看看镇子晚间的模样。”

    温随云来了精神,江馨然也同意了,三个人手牵手又继续绕着小镇走。

    小镇被大山环绕,与县城相隔甚远,生活稍不便于城市,也正是这个距离让这个小镇保留了许多历史刻画残痕,每年都有不少外来游客一路颠簸来到这里参观。

    不过现在不是旅游旺季,这一天的小镇不见多少游客,两家民宿更是给人一种入不熬出的错觉,以至于黄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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