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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3页)
只是害怕自家好友受到欺骗而已。 这年头空白长了一张脸的男人多了去了,想要靠着一张脸一飞冲天的也不是没有,就郁家那种情况,光是靠着郁泽这张脸,从顾明玉这里坑了多少钱了?估计数都数不过来吧? “恩,他比我小几岁,今年大三了,还在上大学。”顾明玉点头,倒是没有反对升四星的说法,她确实对龙霄有些心动。 “这么小啊?不过人看着挺聪明的,对你是千依百顺的,不过你这次也长点儿心眼,别总是被渣男骗,还找我给他妹妹当经纪人,你们现在是包养关系,你这么拉拔他妹妹,是指望他以后能感激你?明玉,我们是商人,在商言商,用钱买来的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的。” 敲着桌子,盛思行提醒眼前的女人,不要因为男人的一丝丝花言巧语便把自己都给送上去,那到时候可能得到的是满身的伤痕。 顾明玉听到这话倒是挑眉,一双浅褐色的双眸深邃中带着几分笃定,语气平淡。 “那我就续费,把保质期延长。” 这话直接逗笑了盛思行,让他摇摇头拿起桌上的咖啡抿一口,故意调侃道。 “可是再好的商品,也会有坏掉的那一天,花钱也修不好的时候怎么办?” 他没有把龙霄当成顾明玉的男朋友,因为顾明玉没有明确的介绍龙霄的身份,况且,这样一个出身小山村,一无所有的男生,在盛思行眼里,是配不上顾明玉的。 除了一张脸之外,他还有什么吸引顾明玉的? 而且这张脸还是跟别人相似的脸,他不信龙霄如果没有这张脸,会被顾明玉看到。 大家都是聪明人,顾明玉自然是明白眼前盛思行的意思,只是她不在乎这些,勾起唇来,认真的看向盛思行。 “那就好好的保护他,给他最好的一切,让他不至于坏掉,盛思行,我没那么傻,谁是一腔真心,我看的见,谁在乎我,我也看得见,我别的没有,钱挺多的,反正足够买龙霄一辈子。” 龙霄要跑车也好,要金屋也好,要把家里人带到公司也好,她都会满足他,宠着他,让龙霄依赖她,让他无法离开自己。 作为一个商人,顾明玉不怕龙霄想要的东西多,最怕的是龙霄什么都不要。 她喜欢一个人的方式很简单,那就是为他花钱,只要能够用钱买来的快乐,顾明玉觉得自己都可以给。 “哦?”盛思行也没想到顾明玉真的在乎这个小替身,“那你怎么知道他爱的是你的人呢,不是你的钱呢?” 这大约是所有有钱人共同面临的问题,他们想要享受爱情,可是在享受爱情的时候,也更加想要知道,自己爱着的人到底爱的是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的钱,如果他一无所有,那么他喜欢的人是否还会爱着他? 对于这个问题,顾明玉笑起来,眼神里甚至还带着少许温柔,她伸出手,让盛思行看她的手腕。 只见顾明玉白净的手腕上,正戴着一串金丝闪闪且泛着紫色的金丝楠木手串,一开始坐下说事情的时候,其实盛思行就闻到了这香味。 顶级的金丝楠木手串不会直接闻到香味,都是在隔了一段距离之后,会闻到那若有似无的香味,佩戴的时候能够让人的身体保持一种良好的状态,且心旷神怡。 盛思行的爷爷跟顾明玉的爷爷就是因此结缘,两人都喜欢这种收藏品,盛思行的爷爷更喜欢古董,但是金丝楠木也很喜欢,盛思行对这东西有所了解,看到这泛着紫光的金丝楠木手串,来了兴致。 “什么时候弄的这好玩意?你爷爷给你的么?这种好东西,让我爷爷看到铁定是喜欢的,这手串看着虽然做工不太行,可却是嵌着紫色,和着金线流光溢彩,味道也好,一定是好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盯着这手串,顾明玉眼里闪过一丝骄傲,声音更是温柔似水。 “这是龙霄的妹妹送给我的见面礼,就是清韵那丫头,这东西是清韵带给龙霄的,在经过龙霄同意之后送给了我,思行,你说我这个手串值多少钱?” 如果是外行人,顾明玉也不会这般炫耀,可眼前的人是跟着爷爷长大的盛思行,对古董木材最为了解,听到这话更是瞪大了眼睛。 “你不是说他们兄妹两人是小山村里来的么?长的好就算了,这山里人还有这珍品?” 他朝着顾明玉伸出手,眼神蠢蠢欲动。 顾明玉十分了解他,将左手手腕上的手串取下来递给了他,让盛思行赶忙拿起了手串,轻轻的抚摸着,细细的查看这手串的纹路,恨不得马上回家把自己的放大镜拿出来看看。 小心翼翼的抚摸着手里光洁玉润的手串,盛思行这个行家开始细致的检查这串手串,金丝楠木入手温软细腻,木质较轻,因为这种树木含脂量比较高,因此普遍都是浅黄色,只有一些老木才会形成一种水波纹的金黄色,外表也有泛紫,代表了树的年龄。 此时盛思行手里的这个手串,金丝闪闪且泛着子光,摸起来更是手感细润,香味更是早就闻到了,可以说是极品的木料制成的手串,就是工艺太差了,配不上这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