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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uzнaiшu#10117;.#8557;#8559; (第1/1页)
那个男人没能活过那天晚上。 当时我刚从卧室里出来,看见程绍正在楼下打电话。等我下了楼,他的电话也打完了。 “你说的没错。他死了。” 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听到那个男人去世的消息的时候,在我心中没有掀起太大波澜。 我“哦”了一声,拿起我的小猪杯子,灌了一大口水下去。程绍半靠在餐桌上,接过我的杯子也喝了一口,然后开口道 “你怎么知道的?宋婉怡把人带走的时候可还是活着的。” “看出来的。” 我拉出一只椅子,坐在程绍对面。程绍摸着下巴,脸上一副玩味的表情,我又接着补充到 “他躺在那的时候,有几次眼睛是半睁的。但是宋婉怡来了之后,眼睛就再也没动过。 他已经没有了求生的欲望,闭眼是他唯一能拒绝和宋婉怡交流的方式。就算你下手没有那么狠,他估计也不太想活了。” 我略微抬头,看着面前的程绍。 “你真的好狠” 程绍听到“狠”这个字,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习惯就好。况且这件事,真正狠毒的可不是我” “你说宋婉怡?” 看到程绍挑眉,我知道我说对了。他活动两下之后,拉开椅子坐在了我旁边 “宋婉怡如果真的像表现出来的那么在意他,根本不会和我赌这一把” “赌?” “对啊,赌。” 我想来想去,还是没有想出来原因,只能把目光再度转向程绍。 “其实那天宋婉怡完全可以不赴约。新港那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如果她不来,我只要往外放出消息,她的生意就彻底完蛋了。所以最后她来了,而且带着她的相好一起来。” “她就不怕他出意外?” “正是因为她怕,所以才要带着他一起来,不给我私自下手的机会,也赌我会不会卖她一个面子。” “这就是这一行的规矩吗?用人命去赌?” 程绍没有接腔,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往楼上走去。 我依旧坐在那里,思绪控制不住的去到宋婉怡身上,总是想到她如雨的泪水和万念俱灰的眼神。我原以为她是爱他的,知道听完程绍的话,我才意识到,我忘了她的身份。宋婉怡爱他不假,但她更爱钱,所以才会用人命去当筹码。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爱的人。 那个男人对生命的失望,应该也始于此。也难怪,当时在茶楼他没有反抗,从出发的那一刻起,他应该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作为筹码,他唯一能自主选择的,就是结束自己的生命。 程绍和宋婉怡,本质上没什么不同。 * 最近几个月,程绍基本每次处理“生意”都会带上我。偶尔还能见到程沁,不过她对我永远是那副不待见的冰山表情。 几个月的锻炼,我已经能够做到对血和完整的人波澜不惊,但是看到其他的……还是会控制不住生理反应,几次差点晕在现场。 也正是这几个月,让我意识到我当初对于程绍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他能留别人一条命就谢天谢地,哪里有别人伤害他的机会。 想想这几个月的经历,我见了他和不同蛇头的交易,手下的夜总会声音,还有他的审讯手段,还让他带我去我曾经工作过的酒店看了看。所谓酒店,无非就是明面上的幌子,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进了这个地方。 只一样,他一直避着我。程绍曾经说过,他的生意目录里有毒品这一项,后来就再也没提过了。直觉告诉我,如果要知道过去,就一定要进这个泥潭。 不过这几个月,也并非毫无突破。我知道了我下一个目标该是谁。 那天早晨,我发现我的爽肤水只剩下了一层底,就提前给viki发了个消息,说下午过去一趟。照例是蚊子开车,在去北城大厦的路上,我发现了端倪。 蚊子的黑夹克搭在副驾椅背。我无意中瞥到,衣服袖子上沾有黄色的像灰一样的东西,袖口处的颜色也比其他地方要浅一些。我按下窗户,让光再进来一些。 车内亮堂起来,我也看清了衣服上的污渍。黄色颗粒和一些灰白印记,袖口处尤其明显。而在花雨,我发现viki的头发上有类似纸灰的痕迹。 是烧纸!黄纸的材质,让那种黄色颗粒很容易粘附在衣服上,衣服上的灰白痕迹是掸去纸灰留下的。 他们在祭奠谁?从我昏迷到现在,还不足一年,应该不是林豫。那又会是谁? 我坐在后排,掸了掸蚊子衣服的袖子,把烧纸的颗粒掸了掸,但是灰烬的痕迹却不见消退。 蚊子听见后排的声音,往后看了一眼。我对着他一笑 “衣服脏了,回去记得及时洗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