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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竹秋 第16节 (第3/3页)
婚礼,蒋少芬一一说了,让春梨打发走院子里的下人,关上房门,凑近柳竹秋问。 “小姐,春梨说你遇到了太子殿下,今天还去见他了?” 柳竹秋点头:“他已向我坦白身份了。” “他为何找你?” “说来话长。” 柳竹秋细数缘由后问:“蒋妈,你在文安待了这些天,听人说起过皇庄乱民案吗?” 蒋少芬摇头:“这个还真没有,那皇庄在城外头,估计城里人也不太清楚。不过我倒听说文安前阵子出了件人命官司,情形真叫一个惨。” 柳竹秋叫她说来听听,得知案情是一名女子伙同娘家父母亲戚谋杀亲夫。 文安城东有一姓许的军户,生了几个儿子,最小的那个名叫许应元。 本朝户籍制规定,军人家庭世世代代只能从军,未经皇帝特许或做到兵部尚书这样的大官﹐任何人都不得脱离军籍。军户每年要服兵役,近则屯田当差,远则从征戍边,还得自备军装盘缠,负担非常沉重,经常被迫逃亡。 由于逃军被捕的处罚很重,许多军户的子孙为脱离军籍情愿到别家当上门女婿。 这许应元正是在二十岁那年入赘到文安城北一户姓弓的裁缝家为婿。裁缝属匠籍,居于平民里的中下层,但在城里有铺子,全家凭手艺吃饭,生活状况远比许家宽裕。 赘婿的社会地位很低,入赘时还得与女方家签招赘文书,内容相当于卖身契。许应元进了弓家,帮岳父岳母打理裁缝铺,因手脚笨,学了一年手艺仍不出了师,便经常遭女家数落。 四个月前的一天早上,邻居听见许应元与岳父母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弓老夫妇以为他像往常那样赌气回许家了,也没做理会。 过了半个多月,许应元的爹许老汉来看许应元,两家一对口风才知许应元没去过许家,竟不知所踪了。 许老汉找寻一阵,疑心儿子被弓家害死,去县衙报了官。 县令派人搜查,发现前三天人们曾在城东的河沟里捞出一具男尸。那尸体是被勒毙的,脸部被砍得稀烂,身高体型很像许应元。许家人来认尸,都说是他。 县令将弓家夫妇和弓娘子抓起来拷问,逼令他们供认杀害许应元一事。俗话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1,弓家三口被打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弓娘子不忍父母受苦,承认自己勒死许应元后毁尸丢弃。 县令却说:“你一个小女子纵能偷袭杀人,也断无力气独自抛尸,身边定有帮凶!” 弓娘子十根手指都被拶指夹碎了,仍旧供不出帮凶是谁。 县令派人去问弓家的近邻,听说弓家有个侄儿丁华常在弓家走动,与弓娘子青梅竹马甚是亲厚,就认定丁华与弓娘子通奸,嫌许应元碍事,故而合谋杀人。县令当即命人将他捕来审讯。 丁华挨不住酷刑也按他的意思招认了。 县令不信弓家老两口不知情,再用刑逼供,两位饱受摧残的老人最终惨死在夹棍下。 “那弓娘子为救父母才甘愿认罪,见父母惨死便当堂翻供,县令骂她刁滑,竟让狱卒把她吊在牢里‘放飞鸢’。” 所谓“放飞鸢”是一种监狱特有的酷刑。将人的双手反剪,用粗麻绳捆住两根拇指,再离地高高吊起,那痛楚撕心裂肺,常人根本无法忍受。 可怜那本就半死不活的弱女子怎经得住这等磋磨,哀嚎到半夜便咽气了。 “县令见只剩下丁华一个从犯,就依律判了斩首,还没等上司批复,丁华也瘐死在牢里,一家人就这样齐齐整整送了性命。” 蒋少芬说得嘴干,拿起茶碗喝水。春梨不寒而栗,紧紧挽住柳竹秋的胳膊。 柳竹秋愤慨道:“那县令如此审案,实是草菅人命。首先那河沟里的尸体面目全非,应该多找些认识许应元的人参与辨认,怎能仅凭许家一面之词就认定是他!” 蒋少芬咽下茶水,代入更耸人听闻的讯息。 “这案子最奇的地方还不是弓家被灭门,听表姑奶奶家2的下人说,就在十来天以前有人在文安见到那许应元,还跟他说了几句话。” “许应元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