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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沈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 (第1/2页)
简思文中欧混血,外型接近欧洲人,穿着打扮却偏中式,圈里没有哪个少年比他更爱唐装。他穿着也好看,雪肤黑眸,五官深邃,在中式写意风流之上更添三分邪气的俊美。 他爱花爱画爱一切美丽的事物,当然,美丽的女人偶尔例外。 因为她们太愚蠢贪婪了,他不喜欢。 他性格里带着猫一样的残忍,是圈里出了名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日林家的草坪夕阳派对,他也在现场,也是发笑中的一员。只不过和其他人不同,他红唇扬起的弧度很戏谑,单纯觉得有意思罢了,沉凌秋有意思,自己的同伴们也有意思。 现在更有意思了,看看谁在打理他的朱丽叶小宝贝儿们? 那个身姿修长轻灵有如猫科动物般的自来卷姑娘,穿着身中年大妈干活时才穿的花衣裳,正猫着身子,一副可笑的姿势,拿着一把小剪刀,瞪大双眼,聚精会神地仔细搜寻着…… 简思文当然知道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是拜自己所赐。昨天他心血来潮去看朱丽叶,对它们的状态很不满意,发了一通脾气,没想到老陈第二天就找到人了。 却是……这么个人…… 噗,林雁初知道她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在他家干活吗? 越想越有趣,他立刻登陆电脑,进群吆喝。 【林家那个私生女现在我家花园干活噢】 简思文才不管这样说会不会有点伤人,他就是这样的人,做事全凭高兴。 顿时响应纷纷,内容无非惊讶和好笑两种,还有的男孩闲得发霉,表示要立刻杀到他家看热闹。 “欢迎至极。”他幸灾乐祸地笑道。 庄奕辰在外办事,手机嘀嘀嘀响个没完,他点开消息,往上翻了半天,良久,回了一个问号。 这群狐朋狗友中,简思文最看重的就是庄奕辰。别人或许在扮演善良,把自己都骗过去了,可庄奕辰是真的正直,一株挑不出毛病的挺直小青松。 他觉得,如果他和庄奕辰去演反串版的爱情童话,那庄一定是温柔善良的公主,而自己一定是美丽邪恶的女配。 恶毒女配不会嫉妒善良公主,只有欣赏,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拥有那种东西。 他回庄奕辰:“在哪里?来不来?” 下一秒,对方的电话打进来。 “简思文,你太恶趣味了。” “奕公主,你又要劝我日行一善、博爱天下啦?” “我没有。我打来只是单纯想骂你一句而已。” “那你骂吧,你骂我也爱听。” “简思文,你说话不要这么……恶心好吗?我告诉你,你当心被雁初知道。” 简思文不以为意:“知道就知道呗,我又不怕她。” 说到这里,他语气突然正经起来:“我说,林雁初这异母妹可真能折腾。我家朱丽叶玫瑰园定期除草,否则一段时间没打理,野草就会把玫瑰吞噬。我感觉,林雁初就是这娇贵的朱丽叶,而沉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 庄奕辰不接话。 简思文幽幽道:“真替你那准女友感到头疼,碰上这么个私生女。我是能够理解她的,我爸那俩私生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还是奕辰你的爸爸好,不在外面捻三搞四,凯雯阿姨有福气,林雁初将来也有福气。” 庄奕辰不知该怎么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荒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