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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第2/2页)
。 “哇,那你有没有发现他每天都穿和你一样的校服,还戴同款红领巾呢。”我实在忍不住惊讶。 放放同学丢了个白眼给我。 放放喜欢胥乐远。 完全应该是因为人家长得帅,听说吉他弹得也不错。六年级文艺汇演的时侯露过一手,真的只是一手。 才弹了一下,琴弦就断了。 放放喜欢胥乐远。所以他对江炎特别热情。 请注意,这是一个合理的因果关系。 因为胥乐远是江炎的vip球友。开学第一天的体育课就发现了。 体育老师放了我们自由活动,江炎屁颠屁颠地转头就去隔壁篮球场找了同样在上篮球课的胥帅一起灌篮。 真是,一道养眼的风景线。 我知道,像江炎这样的男生,肯定有很多人喜欢。多优秀啊。 虽然个子比人胥乐远矮一点,打球姿势也搓了半分,这个,这个球鞋也没有对方的靓丽。 不过。 人家是入学考试第一啊! 足足压了人胥乐远半分呢! 不过想对江炎有什么非分之想,真的还是一件挺困难的事情。 他整个人生中只热衷于两件事。 篮球和学习。 最近的一件。可能就是山东代购。当然这个事情由于可操作性太低,很快就被咔嚓掉了。于是他回归了自己做学生的本分。 开始卖答案。 语数英,一门一元。 他是个良心卖家,为了让自己的顾客不用忍受早上操作业带来的担惊受怕感,江炎同学通常会在放学前把作业都做完。 然后笑眯眯得竭诚为每一位有需要的顾客服务。 至于他为什么每次能提早知道作业。 很明显。 他,是数学课代表。 而我,是英语课代表。 再加一个张梦洁,语文课代表。 一个完美犯罪团伙的滋生,通常只需要天时地利下的一个眼神交流。 后来的某一个坐在桌上分赃的傍晚。 我看着这个眼前的男生。 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了一部电影。 《史密斯夫妇》。 ☆、第 32 章 放放知道胥乐远周末都会去球场打球。 但是她不知道地点和时间。 所以她派我去拷问江炎。 “毕竟你给他写过一个礼拜的语文抄写作业。” 我以为她下一句会说。 “没有同学情,也该有恩情啊。” 没想到她说。 “这事语文老师还不知道呢。” 妹想到啊。 妹想到。 我是真的妹想到。 数学课下课。 我在放放的眼神攻击下,不情不愿地转过身去看我身后那正醉心于学习的某人。 那个。 我思虑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