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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很快就好了,别娇气。” 虞知颐坐在床上,眨了眨眼睛,一滴眼泪落了下来,“哥哥,你的意思是……”他艰难地说了出来“不再和我见面了吗?” 他在试图努力强撑着镇定,但是语调里的颤抖还是暴露了他的不安。 孟潺见他冷的发抖,把他整个人都塞进了被子里,虞知颐跟个蚕茧似的,只露出一只清凌凌的桃花眼,还是泛着雾气的一双眼。 “不是。”孟潺说,“我会和你继续见面。” 虞知颐眼睛亮了亮,“那你……” “但是,是作为朋友的见面。”孟潺很无情地打断了虞知颐的幻想,语气活像个身经百战的渣男,“我挺喜欢你的,不过不是恋人的喜欢。” 孟潺坐在床边,想了想“你挺可爱的,我可以让你做个弟弟在我身边。” 虞知颐说他喜欢小动物,这是真的。很少有人知道,孟潺喜欢粘人又可爱的小动物,比如猫咪或者小狗。 他内心深处对可爱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 虞知颐各方面都挺像小动物,幼稚,黏人,又作,受了委屈只知道朝自己一个劲地撒娇。 本质明明是个乖戾的蛇类,却总是在他面前表现出一种脆弱敏感,粘人乖巧的的形象。 有小狗的热忱,又有猫咪的黏人娇气。 只个满心满眼只有他的脆弱玩意。 抛却他本质的阴郁骨肉,他所表现的外在形象是孟潺喜欢的。 而孟潺对他是一种什么感情呢? 很复杂,掺杂着一点怜惜,一点欣赏,经常觉得他依赖自己的模样十分惹人疼爱。 总而言之,虞知颐于他而言,是个可爱的弟弟。 老实说,他和虞知颐在一起的时候很舒服,大概就是被依赖的感觉太好,又或者虞知颐本身太漂亮,即使是一个男人,也不能阻挡孟潺对他的别样喜欢。 但这份喜欢是建立在一种无关爱情的基础上的。 “喜欢”这种东西代表了太多情感,友情,亲情,都可以称为喜欢,它不是恋人间“爱“的专属名词,孟潺自认为他对虞知颐的喜欢并不是恋人的喜欢。 还是那句话,他对虞知颐没有属于男人的欲望。而且,他也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一个男人。 虞知颐眼神怔怔,似乎没理解他的意思。 孟潺给了他一个脑瓜崩,啧了一声,“我意思是我们不以情侣关系相处,但你依然可以待在我身边,你可以成为我的朋友或者——弟弟?” 这是孟潺做的最大让步了,换做其他人对他强吻,不听他的话擅自做主或自作主张侵入他的日常交际,他早把人修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