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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事要是他们肯出东西,也可以教给他们。小霖想出来的农具也可以卖去别的部族,就是这东西有经验的工匠多看几遍就能做,估计只能换这一次的东西。那些部族见了咱们这么多好东西,肯定抢着跟咱们合作。” 麦也太有经商头脑了,霖听了都自愧不如。他赞许地说:“麦叔叔的主意非常好。我还觉得,等咱们联合了几个部落,人手多了,再多弄些新鲜的东西,以后甚至可以将咱们领地办成一个集市,让附近的部落定期来我们这边交易货物。”成为贸易中心肯定会有很多便利,就是领地目前能够出售的商品还不够多,还得有几样拳头产品。 这样一想,霖又感到紧迫起来:“咱们回去开个会吧,我又有些新想法。” 早在霖和巫他们开会之前,灰已经领着他的少年狼巡逻队来到了饲养场附近。 这时候天才蒙蒙亮,左右无人,一群少年找了个角落就笑嘻嘻地脱了个精光。按惯例互相取笑着比了比大小,有那讲究的如小灰,将衣服塞进带来的兽皮包里,更多的少年直接把破兽皮衣往墙角一丢,反正当抹布人家都嫌脏,没人会拿。活动活动手脚,大家集体变成了兽形。 饲养场的拐角处。接连走出十几匹接近成年的狼。少年们的兽形体长全在一米九左右,皮毛颜色多为白色中混杂着浅淡的灰色和黑色,看起来有些杂乱。他们的父辈大多是当年跟随霖的父亲移居此地的白狼族混血,一直是受到歧视的存在。和本地狼族通婚后,后代的毛色越发混杂。 年轻的群狼中最为显眼的,是一匹体长接近两米的健壮灰狼。说是灰狼,其实皮毛上层是黑色,只是比寻常黑色稍浅一些,和普通灰狼的外形很不一样。灰狼灰黑色的毛色十分均匀,腹部雪白,高昂的头部上顶着的尖耳警惕地竖起,目光炯炯有神,看起来格外威风。 灰狼带头嚎了一嗓子,一群少年狼也跟着嗷嗷嚎叫:躁起来,少年狼,消灭野鼠最在行! 这里的野鼠只比兔子小一些,有着浅金色的皮毛,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可爱。而且野鼠肉质很嫩,味道其实挺不错。不过这些小东西特别警惕,动作灵敏会打洞,捉起来麻烦还没多少肉,兽人们平时不会特意狩猎它们。 野鼠最喜欢偷吃鸡鸭的蛋和幼崽,会在田地里打洞糟蹋粮食,所以这次小霖发话了,那它们的死期就到了。为了圆满完成小霖交代的任务,灰有认真考虑了一下策略,思考三秒后,他决定用兽形捕捉野鼠。 长矛、木棍的速度不够快,捉那么小的野鼠不大合适,兽人变成兽形后,嗅觉、灵敏度都会提高,用利爪反而更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