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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躺在滋滋冒着热气的油里,惊讶自己今天居然有心情站在这里做菜。 做鱼是温浩骞最拿手的,最早开始学因为在池家生活,这一大家子人都喜欢吃鱼,红烧的,水煮的,糖醋的,油煎的,只要是鱼,无一不欢,唯独老爷子池新沅嘴巴挑的很,珠城的鑫源大酒店以前有位名厨,以做鱼出名,和池新沅关系不赖,又十分喜欢池宅幽静的环境,时常住在池家,一住便是小半个月,为了回报,翻着花样做鱼给池新沅吃,每回那位名厨来家住的那几天,池新沅都喜上眉梢。 温浩骞便趁此便捷和那名厨套近乎,每当那厨子做鱼,他便在旁看,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地把做鱼的本事偷学到了手。 以后不论什么鱼到他手上都能翻出花样来,只要吃过一回的人都记忆尤深,鲜美的味道三四日萦绕在舌尖徘徊不去。只不过温浩骞不常下厨倒是真的,尤其是近年来一个人,更懒得弄,外面打发一餐便是一餐,生活对于他来说宛如复制粘贴,毫无惊喜,波澜不惊。 就像孔严对他的总结,全部的精神支柱就是抓住鹰头,毁掉他,为羽婷报仇,这之后的人生呢,他确实没有去规划过。然而现在,就在不久前在晗光身上发生的不幸的事让他突然又有了新的规划——他要保护好晗光,安顿好她,陪着她渡过这段最难捱的时光。 生活似乎又有了盼头和意义。 仿佛一场新生。 吃过饭,两人把碗筷收拾好,池晗光开了水,按两下洗洁精的头上的按压器,白色的泡沫伴着冲下的水积起厚厚一层,“我来洗碗,你出去吧。” 温浩骞插手站在旁边,低头看她,眼里有惊讶,“你还会洗碗?” 池晗光真想翻个大白眼给他,“看不起人。姑妈以前老是出门,按你的说法,我既不会烧饭又不会洗碗,不得饿死啊。” “行了,知道你能干,”温浩骞伸手捏住碗口一端,又从她手里抽过碗刷,“我来洗,你去看书。” 池晗光一愣,手下意识松开。 温浩骞往她这里靠了靠,“傻愣着干嘛,去看书。”池晗光低头看了眼两人忽然拉近的距离,深吸了一口气,冲干净手,沉默离开。 她走进书房,拿出书和笔,房子隔音效果很好,听不到外面的动静,安静的环境,她的心却乱糟糟的,汗湿的衣服黏在身上,她从抽屉里翻出空调的遥控器,打开空调。 不会儿室内就冷透了,这才把题目做进去。 一张试卷快做完,传来敲门声,池晗光没抬头,她听见门把打开的声音,这才缓缓抬起头,看见温浩骞站在门口,“晚上去王叔叔家吃饭,你准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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