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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团的第一场。 整个曲目都是郁檬自己亲力亲为,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一旦成功。 乐团的全体成员都会认可他。 他们很直观,待人也不同。 第一看个人能力,第二才看人品。 平时再怎么好人,关键时刻无才华,那才是最可怕的。 乐团很现实,也很没有人情味儿。 但奇妙的和郁檬的性子很搭。 他才没什么精力去维护人际关系,闷头干活儿才是最重要的。 进团也有些日子了,能进行简单交流的也就只有lverson。 他倒也没鼓励郁檬去融入,反而对这种状态表示很满意。 乐谱的Beat听过后,lverson很满意,也没提让他进去讲解,直接说,“你请我吃饭吧。” 郁檬皱眉,“为什么?” “请你前辈吃个饭都不行?你应该果断答应的。”lverson眨了眨眼睛,银色的发被灯光点缀着,整个人都在发光,眼底想要吃这顿饭的光更强烈些。 郁檬没去注意,只是有点儿担忧的摸了摸书包里的钱包。 之后一直到晚上,所有人都跟着乐团的伴奏走了一遍又一遍。 这曲子非常好听,算是交响乐里头特立独行的一首,不仅有巴洛克的感觉,而且还夹杂了一些勾人的新时代旋律。 融合的近乎完美。 排练完,lverson很自觉的跟着郁檬走了。 看着他那辆车,再看着他有点不熟悉的坐在主驾驶,东摸摸西碰碰,各种研究。 lverson有点儿慌,“你会开么。” 郁檬冷笑,“瞧不起谁?” 这种悍车的威力很大,对操作水平要求极高,万万没想到郁檬还真是个中高手,油门儿一踩,整个人都进状态了。 非常稳,同时,也非常快。 这完全就是当一赛车开的。 lverson死死的抓住安全带,紧咬牙关,感受着疑似失重到像过山车的感觉,整整一路都在担心会被警察追捕。 还好,郁檬有分寸,就卡在那个违规线上。 lverson点的餐厅,很装逼。 高档得很,进出大多都是穿着礼服西装。 他本人也非常适合进这种场所,一身鸭绒西装穿的很是贵气。 反观郁檬,像个异类似的,一身黑色机车夹克,脚上的靴子都写着“反叛”。 酷的不行。 两个极其不相称的人走进来,瞬间吸引了目光。 已经有人认出这位银发男子的真实身份了,时不时的打量过去。 刚坐位置上。 还没开口点餐,旁边就坐下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