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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许是今晚的气氛太好,他还是回答了。 “喜欢,”他说,“喜欢了十年了。” 十年,也就是在时云庭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蒋平陪伴时云庭了整个青春期和青年期,或许还会陪伴时云庭的中年期。 这样的感情,好像的确是坚不可摧的。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轻易就放下? 容初突然觉得上一辈子执意想要时云庭爱他的想法实在是太可笑了。 有这样一个深深藏在心底里的人存在,又时时刻刻影响着时云庭的心神,他在蒋平面前,永远不可能胜出。 “你为什么会喜欢他呢?”容初有些恍惚,“既然喜欢,又为什么不告白呢?” “我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喜欢他。”时云庭坐在沙发上,眼神里似乎是陷入了回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本来我对他也是没那份心思的。但年龄渐渐大了,后来眼里就只容得下他一个人了。” “我第一次做梦梦见的是他,第一次给人做饭是为他做的,第一次照顾病人也是照顾他,他身体很不好,我就一直很心疼,想方设法的为他减轻痛苦。因为他的病,我甚至一度想过想去当医生。”时云庭低下头来,“但是我是家里的独子,不可能放下公司去从医,所以后来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二十五章 ==================== “至于为什么不向他告白,是因为从小到大他都喜欢的是女生。”时云庭淡淡的说,“我不想给他造成困扰,也不愿意告白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我冒不起这个险,所以,只要能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边就好了,哪怕只是以朋友的身份。” 容初沉默了。 如果这样都不是爱,那什么才是爱呢? 这样一看,上辈子输给了蒋平,他好像也不亏。 那么多的第一次都给了蒋平,蒋平这个人,注定会影响时云庭一生。 “如果蒋平一直不知道你的感情,”容初又道,“你难道就打算一辈子都不结婚了吗?” “……有可能是会结婚的。”时云庭安静了一会儿道,“但我这辈子都再也不会像喜欢蒋平一样喜欢另外一个人了。” 容初站在那里,眉眼隐在黑暗之中。 过了许久,他才说:“我知道了。” 他又说:“我先走了,你去医院照顾蒋平吧。” 他拉着行李箱走出了大门。 已经是傍晚,火焰般的云烧红了半片天空。 容初拉着行李箱走在路上,风很大,冷茶色头发被风吹的飘起。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纤长的黑影顶部是发丝不住的起伏。 阳光逐渐湮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