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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2/2页)
上的被子。 窸窸窣窣的水声消失了,李明宇从卫生间里出来,“发什么愣?还困啊?我再打你两巴掌你就不困了。” 青龙这回终于醒了,立马从沙发床上跳下来,小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两只手接住凉水往脸上拍。 “昨天买的包子放在冰箱里了。”李明宇拿上门口的钥匙。 青龙听见钥匙的碰撞声,从卫生间里探出湿漉漉的脑袋,“吃了早饭再出门吧?” “晚了就挑不到新鲜的菜了。”李明宇拧开后门的门把手,仅留下一个背影。 青龙用毛巾胡乱擦完脸,从冰箱里掏出两个包子放进蒸笼里,又倒了杯牛奶出来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离开门还有一段时间,他拉开李明宇出入的后门,往外探头探脑,确认他已经离开后,偷偷摸摸地从鞋柜最底层的一只鞋子里拿出半包烟,从中抽出一根烟咬在嘴上,又将烟盒重新塞进鞋里,然后才正大光明地从后门走了出去,站在人行道上点火、哼歌,一手叉腰,傲气得很。此时天还没亮,浓重的雾气给世界蒙上了一层乳白色的薄纱,一切事物在青龙眼里都是朦朦胧胧的。 他们已经在这儿住了近三个月了。之前他怎么着撬不开李明宇的嘴,怎样都问不出目的地,两人相当于在长途客车上住了大半个月。在这儿换乘的时候,介于下一班车第二天中午才发,李明宇像往常一样随便找了个附近的小旅店住下。本来青龙还以为他们得继续赶路,结果第二天中午起来,李明宇都洗漱收拾好了,但他盘着腿,盯着地平线上冉冉升起的朝阳,突然改变了主意,“要不我们就呆在这儿吧?” 青龙没有手机,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他跟着李明宇走上街头,环顾四周,只觉得这里只能用“城乡结合部”这几个字来形容。目之所及连栋高楼都见不着,几乎全是平房,最高的居民楼不超过五层。 虽破败,却不肮脏,街道上倒也干净,顶多就是灰多了点。推着自行车卖早餐的老头看青龙瘦胳膊瘦腿的,竟然还送了他一杯豆浆,说是壮阳。青龙表示自己不需要壮阳,他接过盛着豆浆的塑料杯,烫得两只手来回交替捧着。 吃完早饭,恰巧碰上赶集。道路两旁的地面上铺满了颜色各异的亚麻布,仅留下中间一条细窄的仅供一人穿行的过道。两人挑挑拣拣,什么也没买。李明宇又带他去了集市旁一条较为热闹的街道上转了两圈,最后在街角的拐弯处伸手一指,“我们住这儿。” 青龙伸长脖子一看,李明宇手指的方向贴着一张硬纸壳,上面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旺铺招租,他忍俊不禁,“大哥,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