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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酒小弟稍稍打开话匣子,”因为这儿的老板以前混黑的,虽然这两年想洗白……但还没漂得那么干净。” 闻言,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看似平常的酒吧,终于发现了些许不妥。 来往的客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纹身。 虽然说二十一世纪,摒弃封建思想,不以纹身论人好坏。 可他们刺青显眼,表情阴翳,再配上一身腱子肉,好家伙,看起来可真能打。 也真不像好人。 我往后缩缩,开口:“你为什么叫钟林云‘大哥’,他年龄……应该不大吧。” “大哥很能打。”提到这个,调酒小弟一脸崇拜,“来砸场子的那些人,他一个能把四五个打服。” 嗯,然后就皮开肉绽的回家。 逞能的要死,回去还不得钻厕所,龇牙咧嘴的包扎。 “而且钟哥辈分比较大,三年前就跟着老板干活了。” 三年前, 我愣了。 那时应该是,才十五岁。 “他不上学的吗?”我诧异。 “就是来挣生活费的。”调酒小弟说,“我来的晚,很多事都是听说的,钟哥那时候白天去学校,晚上看夜场,凌晨回去,睡几个小时,白天再去学校。” 说到这,小弟挠挠头,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钟哥还劝过我也去学点东西,我当时不懂事,觉得学习没用,省下那钱买烟抽来的划算……现在想想也是幼稚,你看人钟哥现在,读了书就是不一样,气场谈吐什么的,不得了。” 调酒小弟说起钟林云的时候,满脸都是崇拜和敬佩。 我看着他,总觉得这小伙子可能农村来的,没见过什么市面,看到个打架不要命的,就倾佩上了,把人神话了,当成超级英雄看了。 事实上钟林云哪里是什么超级英雄啊。 钱、超能力、众人的拥护。 这些超级英雄的标配,钟林云是一个都没有。 他只有他的绷带和酒精,他故事里的伙伴,也并非什么天降神兵,而是一个坐在厕所门口,无用到他昏迷都可能扛不动人去医院的象牙塔废物。 我垂下眼,心情莫名其妙的不好了。 这是我的老毛病,也是吃穿不愁象牙塔青少年的老毛病。 没事就悲天悯人,对那些自甘堕落者痛心疾首。 争着抢着表达自己的正确三观和圣母心肠。 好像这么搞有多高尚一般。 调酒小弟没看出我情绪低落,还在继续吹他的钟哥。 “钟哥以前和我们一起住宿舍的,后来……” “墨珩。”钟林云忽地出现,站在几步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