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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初:“明白了。” 补好妆的越初起身准备出去,一想到外面堆满了记者,便是发自内心的烦躁。但面上仍是气定神闲,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完美模样,弯腰拿起了那个形影不离的枕头,颔首算是谢过化妆师,临走前还给了人家姑娘一个wink,这才迈步去了外面。 宋衷赤脚小跑着跟上了他,整个人轻盈灵动,不会有人想到这丫头的本体几吨重。 “我去抽根烟,你等我会儿。”越初收了全部笑意,眉宇之中都是烦躁与疲惫,又将手中的枕头递给了宋衷,小姑娘乖巧点头。 但越初消失的瞬间,宋衷看着四下无人,照着怀里的枕头连着捶楚了不下十拳,口中还念叨着,“都怪你都怪你都怪你!” · 越初的身份在他们这个姑且称之爲家人的小圈子里,是彼此都知道的。七年前,十六岁的越初被买回家,两万块钱,作爲一个男孩儿,其实不贵,不过可能是觉着这么大了也不好卖,他继父并未还价。 而条件是,他是要来嫁给这个枕头的。两万块钱,就当是彩礼。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后的人生都会与之绑在一起。按照合同,无论顺境还是逆境,贫穷还是富有,快乐还是忧愁,越初都将爱着它,珍惜他,对他忠实。 呸! 故而七年间无论越初走到哪儿,都会带着它。除了拍戏当间会找亲近的人保管,多数时候便真的寸步不离他的…爱人。 也许是骨子里的偏执,越初还真就按着合同完成了,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 一人一枕甚至还有相同的戒指。一枚戴在越初的无名指上,一枚嵌在了枕头的一角。 七年里这件事一直不断被翻出来,总有人问越初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什么意思。但没人怀疑他已经结婚了,毕竟十七岁的时候他就已经带着了。而越初仅此是用,这戒指只有戴在无名指上才合适为借口,含混了七年过去。 越初的枕头像是人设一般的存在,从十七岁出道,一直抱到二十三岁,拍戏也带着,出活动也带着,出门坐飞机也带着。他们家都不大喜欢人设这种东西,可也没法解释,公司反倒乐的开心,管他什么人设的,能赚来流量就是好的。 后来也就真懒得解释了。 越初的身子在前两天出了些问题,反应到外面就是手腕不轻的痛感,那不是摔了或是扭了,从目前来看,应当是现代科学治不了的病。 嘱咐了时刻注意着些,然后颁奖典礼上却因为习惯用右手,险些摔了奖杯。虽然好在还是拿住了,但怀里的枕头却掉到了地上。直接将另一枚戒指暴露在了媒体的目光下。不是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