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噤声, 良久才憋出一句结结巴巴的“喜欢”,最后还要加上一个不必要的“吧”。 “……喜欢吧。”她说。 “那就好。这个是以前自己做着玩的,”林之森俯身,靠到吧台上贴近她,笑着说,“叫‘初恋’。” 心被攥住了,握紧了,拧干了,爆炸了。 崔妙学看着林之森,这一刻,她忽然很难抑制住吻住他的念头。 反应过来时,她已经问出口了。 “是用来纪念你的初恋吗?”崔妙学说。 “是啊。”林之森一边打量这间酒吧的制冰机一边回答。 他絮絮叨叨说下去:“还是我读大学的时候。我读的是拿钱就能上的民办,结果本校那边来了个研究生学姐当助教。不知道怎么的就好了,交往了将近一年,我还以为她只把我当朋友。分手的时候不怎么伤心,但是过了几年,很多事又慢慢回过神来。” 崔妙学确认自己的神情没有波动。这是十年如一日实际演练所达成的反应。她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说:“我都没有过。” “什么?” 剩余的酒已经难以下咽。好喝会使人心碎,不好喝也令人难过。恋爱是奢侈的东西,真实是困难的事情。崔妙学仰起头来,像被冰刀打磨过的美丽面容上点缀着近似笑容的表情。 “虽然,有过不止一个订婚对象的人这么说有点恶心,”崔妙学说,“但是我没有谈过恋爱。一次都没有。” 林之森看着她。 崔妙学被人用艳羡的眼神看过,也被人以仇恨的眼光怒视过。林之森的目光,对她来说太过陌生了。 他像看受伤的小动物一样端详着她。 陌生,又很珍贵。 然后说:“不会恶心啊。” - 以前吹嘘自己酒量,郑靳连会说:“我十二岁起就没喝醉过。” 后来他不这么说了。 因为他一败涂地给了一个素面朝天、其貌不扬的平凡女人。 醉倒在地的时候,抱着坐便器呕吐的时候,挫败感蜂拥而至,将他彻底淹没。 最令人濒临疯狂的事是,醉倒后的这一个晚上,他一直在做梦。梦中那个女人略带讥讽的笑不断在脑海里重现。 从此以后,他仿佛被诅咒。但凡不经意就会想起她来。明明是连名字都不知道、更没有联系方式的人,可他大概短时间是忘不了她了。 于是不断在同一间酒吧里守株待兔。 但就好像惩罚一般,只是有一天偶然缺席,朋友就打来电话,说是见到她和另一个男人来喝酒。 这一天郑靳连走进酒吧,刚和服务生打了个招呼,就被对方挤眉弄眼,示意到远处的一张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