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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侮她! 那不大可能。 夕欢回忆了一下杜浩歌,他的五官要比华听风lsquo;正rsquo;一点,风哥能品出一点男生女相的漂亮来,而他则是传统的,能当大侠的英俊,难以想象他顶着这么一张脸作出打女人的行为来。仔细想想,其实人家也很有男主相,当初是有点个人喜好作崇了。 唉,她对那种满脸lsquo;不要你理rsquo;的野猫真是很没办法 一边想着,夕欢一边把桃粉色的衣服换成清绿的,挽了个淡雅的发式。 她刚走出大厅,看见杜浩歌果然如淡玉所说,心情不佳。 他五官有着锋锐的棱角,眉眼端正英俊,皮肤晒成古铜色。 这肤色显老,就像浓妆于女人,不是人人驾驭得住,而他从气质到长相都镇住了这种色泽,刚而不糙,满脸逸于眉梢之间的少年英气。身有不平骨,往常对着同门和颜悦色的,整个人便有点浮,这时为正事而来,便显出一身毅骨来。 杜浩歌转头看向夕欢,眉头拧起,没了刚见面时的善意和怜惜。 夕姑娘。 他不喜欢她。 在两人视线对上的刹那,夕欢已得出结论。 即使他已有意收敛,依然难以掩饰沉于骨子里的侵略性,像一只更勇于表现自己的小狮子,控制不住对草原上其他动物的威压,强得有吸引力,又心生战栗。能被陈征一眼相中收为入室弟子之一,果然与众不同。 和华听风,就像一阴一阳。 夕欢扬眉,并不感到被冒犯。 有意思。 若是单纯的傻冒好人,她倒却得很没趣了,男人没层次,就像吃味道单一的菜式,色相再好,也容易腻。 好的男人是迷宫里的宝藏,需要冒着危险碰触,开启有难度,肯定里面有足够丰厚的宝物,同时又不知道宝物的详细资料。一眼被看到底的,是男孩,只适合跟小女孩玩懵懂初恋。 夕欢自觉已脱离女孩阶段多年,她喜欢接受挑战。 或者说得精准一点,她对不喜欢她的优质男人,更加情有独钟。 杜公子, 她唇畔牵起笑意:你也是来骂我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我第一次写真正意义上的快穿,加上第一个梗原本是个中篇梗,可能还有4,5章左右结束。第二个故事开始会偏短了,下个应该是娱乐圈花心小奶狗被渣完后变小狼狗。快穿真好啊,我设定成穿书,所以不用有太多心理负担,放飞自我 阿杜梗来自《他一定很爱你》,阿杜唱的,【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