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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1/2页)
玲珑哪听得了这种话儿,如今是真恼了,羞得直打他肩膀。他搂着她笑,又要凑过来闹她。玲珑脑子里头想着正事,挣扎着支起手指将他推开了,拿过随身带来的包裹:“我不晓得赎金要几何,总之是带了许多金银来,应是足够的。如今需向你们馆主要来你的卖身契,不若现下便动身去见他罢。” 青九干脆赤裸着半个身子靠在榻边看着她一通忙活,眼里含着笑。玲珑看不下去,扔了被子在他身上。春照说得不错,在玲珑面前,男子们着实是媚眼儿抛给瞎子看的。就在她忙活期间,袖口里头滑了个东西出来,青九拾起一看,便怔住了。 “这是……” 玲珑抬起眼,有些讪讪的:“我昨日买来的簪子,有些磕着了,昨夜补了补,觉着还是不成样子,本想再另寻个物事赠你的。” “我要这个。”青九捧着簪子,轻声道,“清清,帮我戴上罢。” 玲珑坐在床边,将发簪戴到青九的头上。如今二人的发簪便是相配的了,合在一处就成了一对儿小鸳鸯。青九痴痴地看着镜中,摸摸自己的发,喃喃道:“当年买去的时候,也曾想过将一对儿一块儿买下。然而店家与我说,倘若另一只买而不戴,便也失了鸳鸯的灵气,不若就将它留在原处,待有缘人来将它买走。” 玲珑睁大眼,心下震动。 “清清,你总能寻着我。” 好像一切便都是命中注定,她捡到他,随后分开,多年后再次相见。 她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青九道:“就让这根簪子做信物罢,好不好?” 本朝有风俗,女子若下定决心求娶男子,需以喜红色的信物赠予男子,并以至少十人为人证,如此二人间便算是说定了婚事,不可反悔,除非成婚后再休夫。玲珑本觉着以这根破了角的簪子做信物,未免太轻浮,然而经青九如此一说,一时间这世间似是再找不出更合适的。 “青九,我想着,或是换了更体面些的,再……” “不,就这个。” 他倔强道,忽地眼睛里闪过狡黠。玲珑晓得,他又要说些怪话逗她了。果然,下一刻,青九装模作样地拿衣角拭泪:“清清前一刻还说要娶我,如今要给信物便犹豫了,只苦了我为几句玩笑话牵动心魂,一颗心都吊在清清的手指尖,随你摆弄……” “胡乱说些什么。”她赶忙制止他,“就将此簪当作我们的信物。” 青九抬起头来:“真的么?” “真的。” 他立刻笑开了,双眸明艳无双,“那便如此说定了,我今夜就便能嫁你。” 玲珑无奈地笑,容了他的胡话,温声哄道:“需得先去请馆主发了卖身契赎你呢。” 青九笑盈盈地拉着她起身,似是有些迫不及待:“我晓得馆主在哪儿。” 玲珑点头,又有些紧张,抱着装满金银的包袱与青九出去了。一路上她的小脸儿板起来,嘴抿得紧紧的,很是肃然的模样,青九看着觉得好笑,忍不住逗她:“怎的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像是要去见那洪水猛兽似的。” 玲珑在心中叹气。要去见的是这偌大胭斛馆的馆主,管着这众多美人,手下每日大笔金银流水出入,又似乎手段刚烈严酷(玲珑对此的依据来自青九所言“倘若客人未过夜,美人便要受罚”),可不是个洪水猛兽么,玲珑虽仍未见过这人,但已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么个气势强盛、面容冷酷的家伙来,想着自己是要为九儿赎身的,断然不能短了气势,于是便拼命板着个脸。 “九儿,你放心。”玲珑面上严肃,脑子已紧张地发白,抱着包袱的手指扣的紧紧的,嘴